[记录诺贝尔奖125年]⑥问诺贝尔奖的缔造者们
“诺贝尔奖无需改变”……坚守125年的创始人宗旨
最多3人获奖、评审资料50年不公开……集体研究与人工智能时代,界定贡献的标准
“诺贝尔奖无需改变。”
负责向公众介绍诺贝尔奖及获奖者研究成果的诺贝尔基金会下属机构——诺贝尔奖推广机构首席科学官Adam Smith,20日在首尔COEX举行的“诺贝尔奖对话首尔2026”期间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当被问及125年后的诺贝尔奖应作出何种改变时,他作出了上述回答。
他强调无需改变的,并非获奖人数或评审程序,而是诺贝尔奖表彰为人类理解世界作出贡献之成就这一根本角色。他解释称,即使发现带来的益处未能立即显现,拓展人类认知的工作价值也不会改变。
然而,即使在科学发现方式已经改变的当下,最多3人获奖和评审资料不公开的规定仍在延续。在数千人共同完成发现的时代,一项奖项的共同获奖者仍最多只有3人。即便人工智能(AI)参与研究,也必须厘清应归功于谁;在决定获奖者前形成的评审资料,至少50年内不得公开。创设宗旨未变,但如何在获奖规则中反映日新月异的科学现实,仍是一项课题。
遗嘱留下的理念,章程确立的规则
1895年,Alfred Nobel留下遗嘱,要求将其财产用作奖励为人类带来最大福祉之成就的奖金。他还明确表示,遴选获奖者时不应考虑国籍。这是诺贝尔奖自1901年首次颁奖以来一直遵循的基本原则。
诺贝尔奖推广机构负责人Hanna Stjärne当天在采访中也表示:“诺贝尔奖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及多个动荡时期,但Alfred Nobel表彰为人类带来最大福祉之成就的理念从未改变。”
创设宗旨提出授奖目的,章程则规定落实这一目的的规则。诺贝尔基金会章程第4条规定,一项奖金不得分配给超过3人。第10条规定,对候选人提名及评审相关的调查和意见不予公开;有关资料须在获奖决定作出至少50年后,才可由颁奖机构视情况允许外部查阅。即使过了50年,也并非所有记录都会自动公开。
最多3人的限制和50年不公开规定,并非直接写入Nobel遗嘱的内容,而是依据诺贝尔基金会章程制定的规则。章程中也设有修订程序。因此,坚持遵循创始人遗愿,并不意味着所有运营规则永远不得改变。
“寻找获奖者如同侦查”
瑞典查尔姆斯理工大学教授、诺贝尔物理学奖评委Eva Olsson在说明确定获奖者过程的难度时表示:“识别谁最先开展研究,如同侦查。”她接着强调:“获得全球专家的帮助,并找到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文件,非常重要。”她解释称,评审的核心不仅是遴选重要发现,也包括确认最先促成该发现的贡献。
即使是有数百人、数千人参与的联合研究,获奖者仍最多限于3人。Olsson教授表示:“即使在大规模联合研究中,最先开展研究的人往往也只有少数。尽管无法断言未来会如何处理,但目前仍遵循最多授予3人的原则。”
对于评审资料至少50年不公开的规定,Olsson教授也表示:“如有必要,可以重新评估现行规则,但目前没有理由改变50年不公开的原则。”
人工智能的出现,也要求改变评估科学家贡献的方式。英国牛津大学教授、英国皇家学会副会长Alison Noble当天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时,就随着与人工智能协作日益增多、是否也应改变评估研究人员贡献方式的问题回答称:“是的。这是一种开展科学的新方式,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新类型的科学。”她随后强调:“应当思考如何更透明地报告此类研究得出的结果。”
首席科学官Smith在与约350名诺贝尔奖得主会面后发现,他们的共同点是坚持不懈地探索。他表示:“他们找到自己真正感兴趣的问题,并且始终不放手;找到一个真正想知道答案的问题后,就会钻研到底。”
不过,他们并非从一开始就能认知到发现的价值。首席科学官Smith解释称:“大多数获奖者都表示,在作出发现时,并不知道那会成为足以获得诺贝尔奖的根本性成果。研究真正的重要性显现出来,往往需要数年,有时甚至数十年。”
诺贝尔奖所要坚守的,并非125年前的研究方式,而是创始人表彰拓展人类认知之发现的理念。在集体研究和人工智能时代,应将这一理念适用于谁、依据何种标准,仍将是未来需要解决的课题。
首席科学官Smith表示:“人类需要那些试图理解我们所生活世界之复杂性的人。只要诺贝尔奖继续发挥鼓励这种探索和理解的作用,未来就仍有其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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