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奥德赛]⑤“大王鲸”没有错……资源开发周期长于五年政权任期
Ⅰ. 陷入能源瓶颈的韩国
反复开发与重组的资源政策……每逢政权更迭便“摇摆不定”
原油和天然气消费量居全球第10,净进口量居全球第4
应警惕“大王鲸”仓促推进,但须持续开展长期勘探与技术积累
“一滴石油都不产的国家”,长期以来这是形容韩国能源现实的说法。但准确而言,与其说韩国是已被确认没有资源的国家,不如说是尚未得到充分勘探的国家。数十年来,韩国在本国大陆架开展的勘探钻井仅有49口。其中,在东海钻探12口井后发现了天然气,东海气田在17年间生产天然气,回收金额达2.6万亿韩元。
资源开发以失败为前提。只有分析地质构造、钻探勘探井,在失败中积累数据后,才可能发现一处油气田。问题在于,耗时数十年的资源开发周期与以5年为单位的政治周期始终难以契合。韩国曾为提高资源自主开发率而收购海外区块和企业;政权更迭、围绕经营不善的争议浮现后,又停止新开发项目并出售持有资产。能源供应链动荡后,资源安全再次受到强调,东海也出现了“大王鲸”项目。
“大王鲸”的首次勘探钻井未能发现具备经济性的气田。近期审计院审计还发现,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论证不足、合同及决策程序存在问题,以及为配合政治日程而缩短钻井计划等情况。但一次勘探失败,不能据此判定国内大陆架已毫无潜力。关键在于,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原油和天然气的韩国,今后是否仍将自行寻找资源;若继续寻找,又应如何不受政权更替和单个项目成败的影响,持续开展勘探与开发。
据韩国石油公社20日消息,去年韩国原油和天然气日均消费量为389.9万桶油当量,居全球第十。虽然低于美国的3584.8万桶油当量、中国的2481.9万桶油当量、俄罗斯的1166.5万桶油当量等,但与日本的483.7万桶油当量相差不大。相较之下,韩国国内产量几乎为零。消费量减去产量后的净进口量同样为日均389.9万桶油当量,继中国的1607.4万桶油当量、印度的570.8万桶油当量和日本的483.7万桶油当量之后,位居全球第四。
进口来源也较为集中。去年,韩国石油对中东的依赖度约达70%。一旦中东局势不稳,或霍尔木兹海峡等主要海运航道受阻,韩国国内供应将不可避免地受到直接影响。若产油国的资源民族主义加强,确保海外资源本身也可能变得困难。长途运输费用以及产油国面向亚洲市场适用的价格,也会影响韩国的进口成本。
仅靠扩大可再生能源和核电,也无法立即消除这些问题。即使在发电中降低化石燃料比重,石油除作为运输燃料外,还是石化产业的原料。无论能源转型速度如何,在转型过程中稳定确保所需原油和天然气的问题依然存在。
半世纪国内资源勘探……大陆架仅钻探49口井
韩国并非没有寻找资源。韩国石油公社自1979年成立以来,持续在东海、西海和南海开展勘探。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大陆架已开展勘探的区块总面积为39万75平方公里。仅二维地球物理勘探就达12万504线公里,按面积计算的地球物理勘探达1.4008万平方公里。然而,为实际确认地质构造而钻探的勘探井仅有49口。
按地区看,东海的勘探规模最大。仅在6-1南部区块就钻探22口井,8及6-1西部区块钻探2口,6-1东部区块钻探3口,8东北部区块钻探1口。西海钻探6口,南海钻探8口。1978年划定的韩日共同开发区(JDZ)则钻探了7口。
其中,真正让韩国成为产油国的是东海气田。韩国石油公社在东海浅海区域完成12口勘探钻井后,于1998年发现优质天然气层。此后经过开发和生产设施建设,于2004年启动商业生产。历经反复投资与失败后,韩国首次拥有了自主油气田。截至停产累计回收金额约为2.6万亿韩元。
受石油开发特性所限,地震勘探中即使出现有潜力的构造,也不会立即成为油田或气田。必须通过地表地质、重磁力及地震勘探找到油气赋存可能性较高的构造后,再实施勘探钻井,才能确认实际是否存在油气。即使发现碳氢化合物,也必须通过产能测试确认储层的生产能力。随后还要重新评估储量和产量、审查经济性、制定开发计划,并建设生产井、平台和管道等设施,才能实现商业生产。
因此,不能因一口勘探井失败,就断定周边整个海域不存在石油和天然气。即便是失败的勘探,也能获取地层、压力、储层特性等为后续勘探服务的数据。
事实上,发现东海气田后,韩国石油公社自2007年起仍持续在东海深海开展地球物理勘探。2022年,该公社启动旨在保障能源安全与海洋主权的国内大陆架中长期开发计划“广开土项目”,并于次年在东海深海确定7处有潜力的构造。从2024年12月至去年2月开展的“大王鲸”勘探钻井,也是这一过程的一部分。
韩国钻探71口井时,日本已达813口
将视野扩大到周边国家,韩国的勘探规模便更加清晰。根据韩国石油公社以可比的2024年6月为基准统计的数据,韩国累计油气勘探钻井业绩为71口。日本在同一标准下为813口,是韩国的11倍以上;中国则多达4.8779万口。按比例计算,韩国的勘探钻井业绩约为日本的8%、中国的0.1%。
若聚焦近年,差距更为明显。过去10年间,韩国在东海钻探的勘探井,包括“大王鲸”在内仅4口;西海和南海一口也未钻探。同期,东海约5万平方公里范围内实施了三维勘探。也就是说,地质资料虽不断积累,却始终难以推进至实际确认地下构造的钻井阶段。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在东海首次启动钻探以来,已钻探158口井,并据此获得约17亿桶油气储量。在南海,中国持续勘探40年。尽管海外石油企业勘探失败,相关项目仍在推进;仅2023年便钻探12口井,最终于2024年3月发现首个深海油田。
以色列也是可供比较的对象。韩国和以色列均为资源贫乏国家,且都在20世纪90年代末首次成功于浅海发现气田,这是两国的共同点,但此后的发展路径不同。
韩国发现浅海气田后,仅在深海开展过3口勘探钻井;以色列仅深海钻井就达28口。以色列自1952年制定石油法后,累计开展约350口井的勘探。尽管陆上仅发现一处小型油气田,但并未中断勘探。该国1999年在海上首次发现商业气田,2009年又在深海发现大型气田。此后随着3座气田投入生产,以色列从天然气进口国转变为出口国。
随政权更迭“积极开发→结构调整→再开发”
韩国资源开发的另一问题,不在于勘探次数,而在于政策连续性。21世纪初,国际油价飙升、资源民族主义扩散,韩国政府将确保海外资源提升为国家课题。尤其在Lee Myung-bak政府时期,政策力量集中于提高自主开发率。韩国石油公社、韩国燃气公社以及当时的韩国矿产资源公社等资源类国有企业,积极收购海外区块和企业。
成果与经营不善同时累积。有批评指出,相关机构在未充分评估项目可行性的情况下高价收购资产;随着国际油价下跌,国有企业的财务负担也随之加重。此后,政府政策迅速从新增投资转向问题资产的结构调整和出售。资源开发扩张曾是政策目标,但后来政策重心变为抑制新项目、清理既有资产。
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问题项目被清理,新勘探和投资也一同萎缩。韩国国内近10年的勘探成果仅为东海4口、西海和南海0口。
然而,经历俄乌战争、中东局势不稳以及美中矛盾引发的供应链重组后,形势再次发生变化。随着“只要在国际市场按需采购即可”的前提被动摇,海外生产区块、长期进口合同和储备设施等实体资产的战略价值再度受到关注。
加拿大液化天然气项目是体现资源开发所需时间与政策评价节奏差异的案例。韩国燃气公社于2009年首次参与该项目。在海外资源开发经营不善争议中,该项目一度被列为撤出及出售股权的对象,其持股比例也从20%降至5%。但历经超过15年的开发期并投入生产后,该项目作为中东和美国以外的新液化天然气供应来源,其意义再次凸显。特别是,从加拿大西部出发的液化天然气无需经过霍尔木兹海峡或巴拿马运河即可运抵韩国,具有供应链多元化价值。
韩国石油公社目前持有的海外资产中,也能找到类似案例。截至去年年底,该公社在海外日均生产约12.7万桶原油,并拥有约9亿桶储量。截至今年3月底,公社正在14个国家开展18个海外项目。
越南15-1区块是韩国石油公社从勘探阶段便参与的项目,其自主技术团队成功发现原油,并于2003年开始生产。阿联酋Al Dhafra区块于2012年签署正式合同后,2015年宣布确认具备商业开发条件的原油储量。在总计约1.8亿桶的2P储量中,截至去年年底韩国石油公社所占份额约为5400万桶。美国Eagle Ford项目则于2011年通过参股,获得北美页岩气开发据点。
韩国石油公社海外油气开发项目现状。该公社正在加拿大Harvest、美国Eagle Ford、越南15-1区块、阿联酋Al Dhafra及ADNOC Onshore、英国Dana等世界各地开展资源开发业务。资料由韩国石油公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大王鲸”争议留下的课题……比“失败”更重要的是过程
在这一脉络下,“大王鲸”留下的问题,不仅是国内资源开发是否必要,更是“应当如何开发”。
根据审计院16日公布的审计结果,韩国石油公社在未对潜力评估结果进行充分验证的情况下推进“大王鲸”钻探。当时评估机构提出的“大王鲸”构造地质成功概率为19.1%,低于2021年未能发现天然气的“鲳鱼构造”。审计院认为,该公社仅确认分析方法是否适当便制定基本计划,未经过充分验证。包括指定竞争招标和技术评估程序等问题在内,审计院确认的违法及不当事项共计7项。
资源开发受到政治日程干预的迹象也得到确认。产业通商资源部(现产业通商部)原计划向总统办公室报告:2024年至2026年由韩国石油公社独自钻探3口井,2028年至2029年钻探其余2口井。但总统办公室要求在前总统Yoon Suk Yeol任期内提前完成钻探计划,最终上报的日程为截至2026年,除1口井外再追加钻探4口井。不过,审计院表示,由于总统办公室报告和总统发布事项没有适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未判断是否违反法律和规定。
这正是“大王鲸”需要区分看待之处:勘探失败与项目是否得到妥善推进,并不是同一问题。勘探项目本质上存在失败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项目可行性验证、投资审议和合同程序。反过来,也不能仅因一口勘探井未确认商业性,就放弃周边整个海域的勘探,这同样不符合资源开发的规律。
“大王鲸”钻探也并非毫无收获。韩国石油公社称,自2007年以来,该公社通过东海深海地球物理勘探积累了海底地质资料,并在包括“大王鲸”在内的深海勘探钻井过程中,确认了优质砂岩和天然气赋存情况。虽然不能将其等同于发现具备经济性的油气田,但可作为判断未来勘探目标的地质资料。
应建立允许失败、但不容忍经营不善的机制
“大王鲸”留下的课题,并不只在于继续勘探还是停止勘探的选择。如何将资源开发长期持续的特性纳入政策考量,无论单个项目成败如何,仍是待解课题。
资源开发从勘探阶段到商业生产需耗费很长时间。取得区块后,必须经过地球物理勘探、勘探钻井和储量评估,确认经济性后才能进入开发和生产阶段。韩国石油公社相关人士表示:“勘探过程中取得的地质信息和钻井经验,可作为后续勘探的基础资料。仅凭一次钻井结果,难以判断特定海域整体的资源赋存可能性。”
但勘探的不确定性并不能成为项目推进不力的正当理由。鉴于“大王鲸”审计确认了项目未经充分验证便推进、钻井日程因政治需要被提前等问题,有必要区分勘探失败与决策过程失当。韩国石油公社相关人士称:“资源开发是存在失败可能性的高风险业务,因此必须对单个项目的技术性和经济性进行细致验证。”同时他表示:“地质资料、勘探技术和专业人才无法在短期内获得,持续积累至关重要。”
最重要的是,无论单个项目成败如何,都须确保资源开发政策的连续性。政府的职责不在于突出单一区块的成功可能性,而在于建立制度基础,确保资源开发能够在一致原则下推进。勘探和开发应交由专业机构判断,政府则应通过投资标准、验证程序及中长期勘探计划等方式提供支持,使相关工作得以持续。这样做是为了减少因政权更迭、国际油价涨跌或特定勘探井成败而动摇整个国家资源开发战略的情况。
政权任期为5年,而寻找和开发资源所需的时间更长。韩国资源开发的成败,也取决于政策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承受这种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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