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立法调查处审查湖南半导体集群供水可行性
若要利用宝城江坝“发电用水”,须有法律依据
应签订地区间“水资源管理协议”,提前防范水资源纠纷
国会立法调查处建议,为向三大超级项目核心项目——湖南半导体集群每日供应65万吨用水,需制定将发电用水坝宝城江坝发电用水用于其他用途的法律依据。立法调查处还指出,应化解荣山江水系地区与蟾津江水系地区之间的“水资源矛盾”。
19日,国会立法调查处立法调查官Kim Jinsu表示:“根据《农渔村整备法》,农业用水可用于工业用水或生活用水,但发电用水没有相关依据。若未制定这一法律依据便向湖南半导体项目供应发电用水,可能会引发问题。”
此前,立法调查处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湖南半导体集群供水方案可行性审查》报告。Kim Jinsu指出:“与正在首都圈建设的龙仁半导体集群一样,湖南半导体集群作为必要运营要素的电力和用水,其供应可能性与可行性持续存在争议。尤其是负责供水的气候能源环境部仅公布了大致计划,未能对媒体和学界提出的问题给出具体答复。”
湖南半导体集群是三大超级项目的核心项目,计划建设4座半导体生产设施晶圆厂(Fab),并在光州打造汇集合作企业、研究机构和半导体专业人才的“第二半导体生产基地”。政府于7月29日将光州军用机场旧址指定为“湖南圈半导体尖端国家产业园区候选地”,并于8月25日和9月1日豁免供水及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预备可行性调查”,正加快推进项目。
据估算,按目前规划运营湖南半导体集群,每日需65万吨工业用水。为此,政府计划利用“水坝用水”和“污水再生水”确保并供应半导体生产所需用水。
◆应完善“发电用水→工业用水”用途转换的法律依据=除向湖南圈供应生活及工业用水的多功能水坝和专供水坝外,政府还计划分别从发电用水坝宝城江坝和农业用水水库罗州坝,每日各供应10万吨发电用水和农业用水,转作工业用水。
问题在于,发电用水坝中并非发电后排放至下游的水,而是储存在水坝内的“蓄水”,其最初取得河流水使用许可时的用途为发电,因此不得用于许可用途以外的其他目的。若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通过宝城江坝每日供应10万吨工业用水,争议可能持续发生。
Kim Jinsu指出:“根据现行法规,允许用于许可用途以外其他目的的‘用途外使用’仅适用于农业用水。因此,与农业用水水库罗州坝的农业用水不同,如要将发电用水坝宝城江坝的发电用水作为工业用水使用,必须在相关法规中制定有关发电用水用途外使用的法律依据。此外,若要通过发电用水坝供水,就必须像多功能水坝一样持续排放一定数量以上的水;多功能水坝供水后可收取使用费,但发电用水坝因法律依据不足,即使供水也无法征收使用费。”他建议,为替代新建水坝并实现发电用水坝的多功能利用,似乎有必要制定“关于发电用水用途外使用及征收使用费的规定”。
◆应提前防范水资源纠纷=湖南半导体集群所在的光州地区位于荣山江水系,但半导体生产所需的大部分用水将由蟾津江水系供应。
报告指出,建设湖南半导体集群带来的经济效益虽也会部分惠及蟾津江水系,但由于向获得大部分收益的光州地区从其他地区供水,围绕地区间水资源分配可能引发矛盾。
Kim Jinsu表示:“2013年9月,由蟾津江流域11个地方政府组成的蟾津江环境行政协议会曾在国会发布包含蟾津江水量保障对策及重新制定水资源分配方案等内容的《蟾津江宣言》,可见围绕水资源分配的矛盾早已存在。应通过湖南圈用水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共生协商达成社会共识,并依据协商结果签订水资源管理协议等,提前防范水资源纠纷,制定能够保障供水稳定性的有效对策。”
◆应调整许可水量,提高河流水使用率=湖南圈用水由荣山江、蟾津江、耽津江水系供应,但大部分河流水已被使用,剩余水量不足。最终,运营湖南半导体集群所需用水将不得不从水坝中确保并供应。
报告显示,以2025年为准,荣山江、蟾津江、耽津江的河流水使用率分别为36.2%、58.4%、41.3%,整体平均使用率仅为44.7%。Kim Jinsu建议:“获许可的河流水中,实际使用的水量甚至不到一半,因此有必要采取保障水资源的措施,例如持有过多许可水量的使用者应根据实际使用量调整许可水量。应优先实施非工程性措施,以节约被无意义排放的河流水,减轻水坝供水负担,从而高效利用有限的水资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