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市特别司法警察部门18日表示,在中秋节前针对水产品原产地标识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调查,查处了16家商户。
销售商将中国产章鱼和东刺鲶标注为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国产等来源,并将中国产海参虚假标注为国产后销售。另有商户未标注水产品和干制水产品原产地便进行销售,也被查处。
仁川市特别司法警察计划对本次查处商户中虚假标注或混淆标注原产地的商户立案侦查,并对未标注原产地的商户处以罚款。
根据现行法律,虚假标注水产品原产地,或作出可能导致混淆的标识者,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此外,未标注原产地或违反标注方式规定的,可能被处以罚款。
鉴于中秋节前水产品消费增加,仁川市特别司法警察于本月7日至16日与水产技术支援中心、各郡和区一道,重点检查原产地标识违法行为等事项。
仁川市相关人士表示:“将进口水产品虚假标注为国产,或以使消费者误认原产地的方式进行标注,不仅妨碍消费者作出合理购买选择,也可能损害依法标注原产地的销售商,因此有必要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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