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聘用助理”收受政治资金罪名成立
因在第22届国会选举期间开展非法党内初选活动、收受非法政治资金等被起诉的共同民主党议员 Jeong Junho(光州北区甲),一审被判处将丧失议员资格的刑罚。
光州地方法院第12刑事合议庭(审判长 Jang Useok)18日以违反《公职选举法》及《政治资金法》罪,判处 Jeong 议员罚款1000万韩元,并追缴5000万韩元。
另有两名一同被起诉的竞选办公室相关人员,分别被判处罚款700万韩元和400万韩元。
Jeong 议员被控于2023年7月、在“4·10国会选举”前夕,承诺当选国会议员后将聘用某建筑企业负责人的子女担任助理,并收受该负责人5000万韩元。
此外,他还被控在共同民主党党内初选前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指使未登记的竞选工作人员开展非法初选活动,动员12名电话宣传员向选民拨打约1.5万通宣传电话、发送约4万条短信,并支付报酬。
法院认定,作为案件核心争议的5000万韩元属于非法政治资金。法院指出,当时 Jeong 议员正筹备参选并开展政治活动,且其将所收资金中的部分用于安装带有共同民主党标志联想的招牌等,并发布到社交媒体,因此认定该笔资金与政治活动有关。
对于违反《公职选举法》的指控,法院仅认定其向一名负责竞选团队社交媒体及宣传工作的员工支付约380万韩元工资,作为开展初选活动的报酬,构成犯罪。
但对于向电话宣传员支付日薪等财物的情节,法院认定无罪,称“仅凭检方提交的证据,难以认定 Jeong 议员事先知悉并共谋提供财物一事”。
法院指出:“其将国会助理人员聘用与此挂钩,以法律未规定的方式收受5000万韩元,损害了政治资金透明度,罪责不轻。”
不过,法院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被收受的5000万韩元事后已返还,实际聘用助理人员的承诺并未兑现,且其系无犯罪前科的初犯,上述情况均作为有利量刑因素予以考量。”
本案曾因启动调查的检察官随后又提起公诉,存在程序瑕疵,法院于2025年2月作出“驳回公诉”判决;此后检方重新起诉,案件经历诸多波折。
Jeong 议员一方主张,不能承认无效起诉具有中止追诉时效的效力,因此追诉时效已届满。但法院未予采纳,称“即使先前起诉程序存在瑕疵,也尚未达到损害查明实体真相及实现国家刑罚权这一刑事诉讼原则的程度,追诉时效中止的效力本身并不会消灭”。
Jeong 议员在宣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被判有罪的部分,无论是实体事实关系还是追诉时效是否届满等,在法律层面均有诸多可争议之处。将在二审中积极举证说明,洗清冤屈,并确保议员履职不受影响。”
国会议员如因违反《公职选举法》或《政治资金法》被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罚款,且判决经韩国大法院最终确定,当选资格将被取消并丧失议员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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