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Chanjin:“推动消费者保护体系立法化……与金融委员会合作”
韩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以销售行为为中心进行规范
全面推进金融产品全生命周期监管
全面重新设计消费者保护组织体系
金融监督院院长Lee Chanjin表示,将推动消费者保护体系立法化。
Lee Chanjin当天在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总部举行的“面向国民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成果报告会”上表示:“未来有必要通过立法努力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为此将与金融委员会密切合作。”
这是因为,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从设计、制造阶段起,便已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消费者保护体系;而韩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则以规范销售行为为主。
Lee Chanjin强调:“消费者保护并非金融业务的附属环节,而是金融得以存在的信任基础。金融监督院已对组织和业务进行重新设计,以使消费者保护理念融入整个机构。”
具体而言,金融监督院表示,已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治理体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反馈机制,确保业务全流程均围绕消费者保护实现有机衔接;同时,已全面启动覆盖金融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性监管。
在打击民生金融犯罪方面,金融监督院表示,已强化从基于人工智能的前置拦截、快速侦查与查处,到受害救济的一体化应对体系。此外,还正推动引入民生金融犯罪特别司法警察制度,进一步提升一线应对能力。
金融监督院还表示,在强化普惠金融基础的同时,已将信息安全监管转向以事前预防为中心。Lee Chanjin称:“为防止普通民众和弱势群体陷入金融及福利服务盲区,金融监督院正通过扩大金融可及性、提升金融能力等方式夯实普惠金融基础;同时,为使金融消费者能够安心应对网络威胁、使用金融服务,已启用综合监控系统,建立针对安全威胁的防范体系,并将IT及信息安全监管转向事前预防导向。”
不过,他评价称,要实现真正的消费者保护,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他分析称:“提交至金融监督院的投诉和纠纷持续增加,金融业一线也仍存在重短期业绩、轻消费者最佳利益及长期信任的惯例。”
最后,Lee Chanjin表示:“消费者在金融服务现场切身感受到的变化,才是真正的成果。因此,今天的报告不是句号,而是起点。在讨论中,我将听取目前还存在哪些不足、还应作出哪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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