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日起,男性劳动者在配偶怀孕期间可申请育儿休假;妻子发生流产或死产时,也可使用最多5天的假期。


雇佣劳动部表示,将自18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将男性参与照护的范围从孕早期延伸至产后的“配偶支持三项措施”。

首先,将新设男性劳动者在配偶怀孕期间申请育儿休假的制度。此前,育儿休假仅可在子女出生后使用;今后,如怀孕中的配偶出现流产、早产等健康风险,男性劳动者为照护配偶,可在孩子出生前使用育儿休假。

18日起男性劳动者也可“孕期育儿休假”……新增配偶流产、死产休假 View original image

使用该制度须在预计休假开始日7天前提出申请。使用期间将从现有育儿休假期限中扣除,但不计入分段使用次数。


配偶产前产后休假的可使用期限也将进一步延长。今后,男性劳动者可自配偶预产期前50天起至产后120天内使用休假。劳动者提交载明配偶分娩(预产)日期及休假使用日期等信息的文件后,雇主须在该期间内给予20天休假。


此外,还设立了男性劳动者在配偶流产或死产时可使用的假期。自配偶流产或死产之日起20天内提出申请,可获得最多5天的休假,其中前3天为带薪休假。即使流产或死产发生在实施日18日之前,只要20天的申请期限尚未届满,仍可申请休假。


优先扶持对象企业的劳动者,在带薪休假期间可领取相当于正常工资100%的配偶流产、死产休假津贴,最高为3天共计25.263万韩元。若在使用配偶产前产后休假期间发生流产或死产,可终止原有休假并转换为最多5天的流产、死产休假;多胎妊娠期间其中一名胎儿流产或死产的情形,也可获得休假支持。



雇佣劳动部就业支持政策官Jo Jungsuk强调:“随着此次配偶支持三项措施的实施,男性从怀孕到分娩全过程参与照护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今后也将继续研究降低所有在职父母兼顾工作与育儿负担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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