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股票以获取不当利益或规避损失的多人被集体移交检方。
韩国金融委员会16日在例行会议上表决通过,对实施未公开重大信息利用行为的拟公开收购公司A及关联公司B的5名高管和员工进行刑事举报并通报检方。
据金融委员会介绍,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这些人利用与公开收购相关的未公开信息买卖B公司股票,或将该信息传递给包括家属、熟人在内的11名一级信息接收者,合计获取数亿韩元不当利益。其中,B公司两名高管还违反了B公司股票持有情况申报义务。
据悉,收到相关信息的5名二级信息接收者获利9000万韩元,并被处以罚款。
金融委员会还将新技术事业金融专业公司C的代表移交检方。调查显示,他获悉其管理基金所投资股票将进行面向原股东的现金增资这一利空性未公开重大信息后,在公告前出售基金持有的股票,规避了数亿韩元损失。
上市公司D的两名财务投资者也被移交检方。据悉,两人在推进收购某上市公司股票及经营权时,将获知的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信息传递给两名熟人并使其用于股票交易,随后又提前得知该合同将被取消,出售所持股票以规避数亿韩元损失。
计划收购制造企业E股票及经营权的大额收购方代理人,也被采取刑事举报并通报检方的措施。调查显示,他获悉与股权转让合同相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后,通过借名账户买卖E公司股票,并将该信息传递给两名亲属,获利数亿韩元。
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今后也将严肃应对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的不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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