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经营者承担80%责任

法院判决,一名民宿住客因烧烤区桌子向一侧倾倒、被热食烫伤,经营者须赔偿约1575万韩元。


仁川地方法院民事第9独任庭法官Jeong Jiwon于8月21日在住客A对民宿经营者B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2025加单211166)中作出原告部分胜诉判决,判令“B向A支付约1575万韩元及迟延损害金”。A由律师Jung Juseop代理,曾请求支付约2960万韩元。


[事实关系]

A于2024年5月与朋友前往位于仁川市江华郡的B经营的民宿。一行人在户外烧烤区设置的木桌上用餐。该桌子两侧均配有连体座椅。A及朋友空出一侧座椅,3至4人一同坐在另一侧时,桌子突然朝A一侧倾倒。桌上的热食泼洒至A身上,导致其遭受二度烧伤。


[法院判断要旨]

Jeong法官表示:“在烧烤区,人们会反复坐下、起身,也可能有多人仅坐在桌子一侧。即使重量仅集中于一侧,经营者也应将桌子固定于地面或设置其他安全装置,防止桌子倾倒;如存在倾倒可能,还应张贴警示语。”


法院将经营者的责任限制为80%。Jeong法官将约485万韩元治疗费、约290万韩元误工损失及800万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合并计算,确定赔偿金额。



Park Suyeon《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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