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擅自爆破获司法裁定……经公告送达后宣判
法院判定,6年前炸毁开城南北共同联络办公室的朝鲜须向韩国政府赔偿446.2641亿韩元。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46庭(审判长法官Kim Hyeongcheol)16日在韩国政府针对朝鲜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判决原告胜诉,称“朝鲜须向韩国政府支付446.2641亿韩元”。韩国政府索赔金额约为446亿韩元,包括联络办公室大楼约102.5亿韩元的损失,以及爆炸时一同受损的附近综合支援中心大楼约344.5亿韩元的损失。
这是韩国政府首次针对朝鲜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该联络办公室依据韩朝领导人于2018年发表的4·27板门店宣言,于同年9月14日在开城工业园区启用。朝鲜以脱北者团体散发对朝传单为由,于2020年6月16日单方面炸毁联络办公室大楼。据悉,该联络办公室的建设投入了约180亿韩元政府预算。
由于难以向朝鲜送达诉讼文件,本案通过公告送达程序进行。公告送达是指在无法确认诉讼对方所在地时,法院将文件张贴于公告栏等处,并在经过一定期限后视为已送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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