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妨害选举自由的故意,也无当选目的”
共犯承认妨害选举……对于伤害称“无故意”

前改革新党釜山市长候选人Jeong Yihan在因涉嫌于6·3地方选举期间策划“遇袭自导自演”而进行的首次庭审中,承认曾实施自导自演,但主张“目的并非提高选举中的知名度或支持率”。


Jeong Yihan,前改革新党釜山市长候选人。韩联社供图。

Jeong Yihan,前改革新党釜山市长候选人。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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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6合议庭(审判长Im Seongcheol)于15日上午,就因涉嫌教唆违反《公职选举法》、公布虚假事实及妨害公务执行等被起诉的前候选人Jeong及共犯Yun某举行首次公审。


此前,前候选人Jeong被控于今年4月27日在釜山金井区Guseo互通立交附近进行竞选活动时,指使一名相识约10年的Yun某向其脸部泼洒绿茶拿铁,并投掷杯子和煮鸡蛋,以此制造遇袭场面。


当天,前候选人Jeong身穿褶皱西装出庭,并表示不希望采用国民参与审判。Jeong一方律师就检方指控称:“大部分客观事实关系予以承认,但否认主观构成要件及目的。”律师表示:“Jeong承认实施自导自演的全部事实,并对此深刻反省。”


不过,其律师主张:“实施自导自演并非如起诉书所写,是为了提高选举中的知名度或支持率,而是为了改善当时与父亲之间的矛盾关系。若想将此事与选举挂钩,自导自演后理应有相应行动,但完全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Jeong一方律师当天未就其与父亲的矛盾提出具体情况,但解释称:“事件的影响超出预期,在慌乱和恐惧之中错过了纠正此事的机会。”


对于涉嫌教唆妨害《公职选举法》规定的选举自由,Jeong一方称:“并无妨害选举自由的故意;对于公布虚假事实的指控,也不存在‘意图当选’的目的。”其还以事发时Jeong的支持率仅为2%至3%为由表示:“称一名支持率为2%的候选人抱有当选目的,本身就不合理。”


此外,对于妨害公务执行的指控,Jeong一方还主张,Jeong并未亲自向警方报案,仅因向侦查机关作出虚假陈述或消极隐瞒事实,不能构成犯罪。


一同被起诉的Yun某承认参与自导自演的基本事实。他对于违反《公职选举法》的妨害选举自由罪表示:“承认构成犯罪,不会提出异议。”


但对于伤害罪及妨害公务执行罪的指控,他称:“自导自演仅限于泼洒饮料的程度,并无意使Jeong受伤。”他还表示,也应审查需治疗约20天的诊断结果,是否能够如实证明实际受伤程度。



另一方面,合议庭计划于下月20日上午10时举行下一次庭审,梳理双方对证据的意见,并确定是否进行证人询问等事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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