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前Edison Motors会长Kang Youngkwon“100亿韩元贷款·投资诈骗”案无罪判决生效 [投资与法律]
“不能因经营失败就认定诈骗”
一、二审均判无罪……检方未提交上诉状
另案股价操纵指控即将进行二审
因涉嫌以虚假商业计划获取100亿韩元贷款及投资款而受审的前Edison Motors会长Kang Youngkwon,最终被判无罪。
据司法界16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3庭(高等法院法官Kim Mushin、Lee Woohee、Yoo Donggyun)近日在Kang前会长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诈骗罪一案的二审中,与一审相同判处其无罪。同案被起诉的高管Cha某也获判无罪。由于检方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就此生效。
“不能因未达成业绩,就认定开发计划虚假”
此前,Kang前会长和Cha某因于2019年以中小企业振兴公团电动卡车量产及MSO线圈电机商业化计划为由,从中小企业振兴公团获得合计70亿韩元贷款和投资,被移送审判。两人还被指控在2021年至2022年间,明知通过Edison Motors财团收购双龙汽车可能失败,仍向将收购与否作为重要评估因素的风险投资基金发送与事实不符的说明材料,从而获得30亿韩元投资。
检方在庭审中指出:“被告明知商业计划无法实现,仍欺骗中小企业振兴公团;此外,还向风险投资基金提供错误信息,使其误以为收购双龙汽车所需资金已获确保,或融资金额已超过所需额度。”检方并请求分别判处Kang前会长和Cha某有期徒刑10年。
一审判决两人无罪。法院认为,即便未能实际实现向中小企业振兴公团说明的商业计划目标,也不能据此认定该计划本身虚假。对于以收购双龙汽车名义获得投资款的部分,法院也认定欺诈行为或故意尚未得到证实。
二审同样认为该判断正确。合议庭表示:“难以断言在吸引投资当时,电动卡车及MSO线圈电机商业计划不具备可实现性;中小企业振兴公团和风险投资基金似乎均已在考虑商业计划无法落实、双龙汽车收购资金筹措可能出现问题等风险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
股价操纵案另行审理……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另一方面,Kang前会长还因另一起违反《资本市场法》案件被起诉,目前正等待二审审理。Kang前会长被指控于2021年至2022年间,以推进收购双龙汽车的利好消息及虚假公告拉抬Edison EV股价,非法获利1621亿韩元等。
当时,随着双龙汽车启动企业重整程序,包括Edison Motors在内的多家企业表达了收购意向,Edison Motors于2021年10月被选定为收购优先谈判对象。但由于Edison Motors未能支付收购价款尾款,收购最终于2022年3月告吹。此后,Edison EV股价大幅下跌,最终被终止上市。
违反《资本市场法》案件的一审认定,Kang前会长“为影响股价而散布虚假事实,并指示制造虚假销售额”,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及罚金5亿韩元。不过,法院考虑到Kang前会长曾被羁押相当长时间、年事已高且未缺席庭审,未对其实施当庭羁押。此外,对于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的背信罪及妨碍招标罪指控,法院判处无罪。
在背信罪及妨碍招标罪获判无罪后,部分受害股东不服判决,并以“歪曲法律罪”为依据,向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举报了曾审理违反《资本市场法》案件一审的首席法官Kim Sangy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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