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故意援引虚假判例,疑似企图积极欺骗法院,其违法性极为严重。(中略)考虑到原告试图欺骗法院的行为仍在持续,原告要求恢复辩论的申请更无法予以接受。”
这段文字是首尔东部地方法院于2026年6月12日就一宗民事案件作出判决时写入判决书的内容。随着在诉讼文件中引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虚假判例问题日益严重,法院采取应对措施,在判决书脚注中作出上述表述。
除使用“无法确认的判例”“不存在的判例”等表述外,也有案件明确指出相关判例由人工智能生成。水原地方法院5月28日在一宗金钱给付案件中宣判时,在判决书正文及脚注中写道:“被告所援引的判决均疑似为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虚假判决。”
这些案件虽属于当事人未聘请律师、自行进行诉讼的“自诉案件”,但援引虚假判例的问题也出现在由律师代理的案件中。
专利法院6月11日在A股份公司起诉另一家公司、请求宣告注册无效的案件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原告所援引的判例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不存在的判决;未加核实便向法院提交此类材料的行为并不妥当。”该案由一名执业27年的律师代理原告。
该律师提交恢复辩论申请书时,未核实便提交了8份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虚假判例。合议庭还在判决书中写入:“原告承认,其未加验证便提交了部分通过人工智能提取的判决。”
随着人工智能生成虚假判例的问题日益严重,司法研修院于9月4日以“人工智能使用中援引虚假法令等问题的应对方案”为主题,对法官开展培训。培训中还分享了一起案例:诉讼当事人在书面材料中援引的40项判例中,有39项为虚假判例。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写出这一点,还有另一个原因:部分诉讼当事人将人工智能生成的虚假判例信以为真,反而不接受法官的判断。一名首都圈法官表示:“在判决书中说明其属于虚假判例,是为了告知当事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可能与事实不符。”
另一方面,法官分析称,随着能够借助人工智能轻松撰写诉讼文件,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也受到影响,其中以简单的民事小额案件最具代表性。
今年民事小额案件一审受理数量在1月至7月累计达到33万4674件,
较一年前的2025年同期增长约12.7%。
对此,一名现任法官解释称:“小额案件的诉讼标的小,且大多经过一次辩论便告结束,因此当事人无需聘请律师,借助人工智能便能比过去更容易提起诉讼。”据法院行政处统计,2025年民事本案中,民事合议案件的律师委任比例约为87%,独任案件约为56%,而小额案件仅约为22%。
Han Mina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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