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高风险职务殉职遗属年金,死亡慰问金增至两倍……加强公务员灾害补偿
因病停职最长8年……有自杀风险时启动“紧急停职”制度
人事革新处发布灾害补偿综合计划
国家责任范围扩大至预防、康复及重返岗位
因履行高风险职责而殉职的公务员,其遗属年金支付比例将提高;殉职公务员死亡慰问金的最低金额也将上调至现行水平的两倍。因公患病、需要长期治疗的高风险职责公务员,无论职种,最长可休职8年。针对面临自杀风险等紧急情况的公务员,还将新设“紧急停职”制度,立即中止其工作并安排接受治疗。
人事革新处14日公布包含上述内容的《公务员灾害补偿制度改善综合计划》。该计划旨在将国家责任范围从对公务执行过程中发生灾害的补偿,进一步扩大至预防、康复及重返岗位。
首先,将加强对因公牺牲公务员及其遗属的补偿。高风险职责殉职遗属年金支付比例,将由基准月收入额的现行43%至63%提高至47%至67%。殉职公务员死亡慰问金的最低支付额,也将从以今年为准的595万韩元提高一倍至1190万韩元。
还将完善制度,避免殉职人员遗属因不了解相关制度或程序延误而减少获得的优抚补偿待遇。目前,殉职公务员若要被认定为国家有功者,须分别向人事革新处和国家报勋部提出申请。今后将推动修订《国家有功者法》等法律,以“殉职遗属待遇申请日”和“优抚登记申请日”中较早的日期为准,认定优抚补偿权利产生时间。
对受灾公务员的治疗及重返岗位支持也将扩大。康复待遇支持对象将扩展至疗养结束后6个月,支持期限也将由现行3个月延长至6个月。康复运动费用将由30万韩元提高至最高60万韩元。
因公疾病休职制度将取消按职种划分的差异。即使履行同样的高风险职责,原本因职种不同而存在差异的休职期限也将得到改善,所有高风险职责公务员均可最长使用8年的因公疾病休职。对于结束长期治疗后重返岗位的公务员,还将引入“分阶段重返岗位”制度,即先调整初期工作地点和工作范围,再根据恢复程度转为正常工作。
针对灾害发生前风险因素的预防体系也将加强。将强制要求各机构配备灾害预防负责人,并制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还将建立依据心理测试和健康体检结果,实施调整工作岗位、病假或休职等人事措施的依据。
尤其是对被发现存在自杀风险等危机情况的公务员,将新设“紧急停职”制度,使其能够立即脱离工作并接受诊疗。公务员心理健康中心将进一步扩充,非面对面咨询及与地区自杀预防中心的联动也将加强。人事革新处当天对包含相关内容的《公务员灾害预防相关规定》制定案进行立法预告,计划自2027年2月底起实施。
还将推动修订《国家公务员法》,明确职场欺凌的举报及机构采取措施的义务。为提高灾害补偿审查的专业性,公务员灾害补偿审议会委员将由100人增至200人,公务员灾害年金委员会委员将由50人增至100人。
对违规领取待遇的制裁,以及对举报人的奖励和保护制度也将加强。同时,将建立限制支付依据,防止因严重违反扶养义务或犯罪等原因丧失继承权者领取遗属待遇。
人事革新处处长Choi Dongseok表示:“对于公务员在为国民奉献过程中发生的灾害,国家应当负责任地予以保护,这一原则已通过制度得以落实。”他还称:“将营造使公务员能够安心履行职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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