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资产达2万亿韩元以上的上市公司
支持审查章程、制定运营标准
从左至右:律师Baek Seungwoo、所长Ahn Hyoseop、Oh Saeron、Jeong Suyeong、Lee Sukmi、律师Yang Byeongheon、首席律师Lee Donggeon、专职研究员Kim Dohyeon、律师Choi Myeong、专业委员Yoon Taejun。世宗律师事务所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世宗律师事务所14日表示,随着2027年电子股东大会制度即将实施,将以“电子股东大会专项工作组”为核心,全面启动面向上市公司的综合咨询服务。
自2027年1月1日起,资产总额达到2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必须同步召开现场股东大会和电子股东大会。因此,相关企业须提前完善管理机构遴选及委托合同、内部运营标准、召集通知、股东身份核验及代理人出席程序、电子出席股东的提问与发言标准、通信故障应对、个人信息保护等程序。
世宗电子股东大会专项工作组将诊断各企业的章程、股东构成、现有电子投票运营情况及潜在纠纷等,并分阶段提供支持,包括董事会决议和召集通知、管理机构合同审查、会议议程推进方案制定、紧急情况应对手册、股东大会当日运营及会议记录编制,以及事后纠纷应对等。
该专项工作组由世宗首席律师Lee Donggeon,以及律师Lee Sukmi、Oh Saeron、Choi Myeong、Baek Seungwoo、Ahn Jeongho和公司治理研究所所长Ahn Hyoseop等组成。世宗还将于29日与IR Qudus共同举办题为“成功筹备电子股东大会的A to Z”的研讨会。
世宗首席律师Lee Donggeon表示:“电子股东大会是一项既要保障电子出席股东权利,也要同时确保决议合法性以及对现场股东公平性的制度。我们将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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