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及利息全部追回国库
"违反国内法的投资不受保护"

韩国政府在中国投资者针对韩国政府提起的约2600亿韩元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案件中最终胜诉。

Kang Junha在13日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楼介绍称,韩国政府在中国投资者针对韩国政府提起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诉讼中胜诉。韩联社供图

Kang Junha在13日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楼介绍称,韩国政府在中国投资者针对韩国政府提起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诉讼中胜诉。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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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务部13日表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撤销委员会驳回了中国投资者彭振民提出的全部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撤销委员会命令彭振民向韩国政府支付其在撤销程序中支出的约15亿韩元诉讼费用及利息。


此前,彭振民为购置位于中国北京的一栋大楼,于2007年10月在韩国成立Pi Korea,随后从韩国金融机构贷款3800亿韩元。此后,彭振民未能偿还贷款,金融机构遂出售作为担保取得的公司股份。彭振民对此不服并提起民事诉讼,但于2017年7月在韩国最高法院终审败诉。同年,彭振民因涉嫌在贷款过程中向金融机构高管及员工提供金钱等利益而被起诉,罪名判决最终生效。


彭振民于2020年8月提起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程序,主张金融机构出售股份及韩国司法程序等行为违反了韩中投资协定。其最初索赔金额约为2万亿韩元,但在程序推进过程中最终降至约2641亿韩元。


不过,仲裁庭于2024年5月驳回了彭振民的全部请求。仲裁庭认为,彭振民设立公司及取得股份,是其为向金融机构高管及员工提供金钱等利益以筹措贷款的非法计划的一部分。此后,彭振民以仲裁庭错误解释投资协定及韩国国内法、且未保障其程序性权利为由,于同年9月申请撤销裁决,但撤销委员会未采纳其主张。



韩国法务部表示:“此次决定再次确认,依据韩国国内法属于违法的投资不受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程序保护。我们将全力追回诉讼费用,并与申请人一方协商,尽可能公开撤销决定书等文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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