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原地方法院判处主犯有期徒刑3年
殴打泰国籍女性并抢夺财物

一个冒充嫖客、对性工作者实施抢劫的十多岁至二十多岁团伙,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法律界及韩联社9月13日报道,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法官Song Byeonghun)以特殊抢劫等罪名,判处被起诉的A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B某有期徒刑3年。此外,法院判处少年犯C某有期徒刑长期2年6个月、短期2年;对另一名参与程度相对较低的共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法院还责令他们进行160小时社会服务。

水原地方法院全景。韩联社供图

水原地方法院全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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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伙人因涉嫌于2026年3月30日凌晨3时许,闯入京畿道水原市八达区一处公寓式住宅,殴打了一名50多岁的泰国籍性工作者,并抢走价值约200万韩元的手机等财物,已被移交审判。彼此在青少年庇护所等地结识的他们辗转于旅馆和汽车旅馆,钱花光后为筹措生活费而策划了此次犯罪。据了解,他们通过性交易网站获知受害人信息后,冒充性交易顾客前往受害人所在的公寓式住宅作案。


团伙成员中,B某还被认定涉嫌曾以“将把性爱视频散布到互联网上”为由威胁前女友、企图勒索钱财,因此被判处团伙中最重刑罚。经查,C某曾捡到他人身份证后租借车辆,无证驾驶超过100公里;还在便利店盗窃现金,并盗窃汽车旅馆电脑中的显卡等,涉及数十起犯罪。



法院指出:“被告人策划针对从事非法性交易经营的女性实施抢劫,勒住受害人颈部将其制服后抢走财物,犯罪性质恶劣。除此之外,他们还冒用他人身份证无证驾驶,或以非法拍摄物威胁前恋人等,实施了多项犯罪。”不过,法院说明量刑理由称:“受害人的手机已被返还、部分被告人是消极参与提议、案件涉及少年犯等情节,被作为有利量刑因素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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