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政协商渠道尚未建立
"应将工会成员意见纳入改革方案"
最早本月末首次面对面谈判
担忧因财务状况而回避安置
围绕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拆分的劳资谈判以及政府与工会之间的协商,最早将于本月末启动。LH工会表示,组织拆分决定本身不属于劳动争议事项,但若员工选择权或就业稳定受到侵害,可能采取罢工等强硬应对措施。由哪个机构承担债务、9000多名员工将被如何安置,将成为谈判的主要争点。
据国土交通部13日消息,第一副部长Kim Yitak于11日在首尔某地与LH社长Lee Seonghun等举行“LH组织改革启动会议”,着手制定组织改革路线图。
Kim Yitak表示:“自去年8月起,通过LH改革委员会等渠道持续讨论的LH组织改革方向现已确定,现在是国土交通部与LH以一个团队推进组织改革落实的时候。”他接着称:“计划维持各机构总部设在晋州,并将确保员工不会在薪酬等待遇方面遭受不利影响。”
政府在本月3日公布的《公共机构功能改革推进方案》中决定将LH拆分为两家机构。土地开发和住宅建设将由“住宅城市开发公社”(暂定名)负责,出租住房运营和居住福利则由“住宅城市资产公社”(暂定名)承担。这是自2009年合并土地公社与住宅公社成立LH以来,时隔17年再次拆分。
拆分由政府决定,人员安置成劳资政协商焦点
LH工会所关注的并非“是否拆分”,而是“如何拆分”。LH工会相关人士表示:“关于员工安置、拆分后的财务问题以及交叉补贴后续方案等,我们尚未获悉相关信息,应在制定细节方案的过程中反映工会成员的意见。”该人士还称:“拆分本身不属于劳动争议事项,但若员工选择权或就业稳定受到侵害,就可能成为劳动争议事项;如果谈判破裂,也可能举行总罢工。”
若员工安置问题演变为劳资冲突,组织改革日程可能受阻。今年3月实施的“黄信封法”(《工会及劳动关系调整法》修正案)扩大了劳动争议范围,即使是经营层决定,只要影响劳动条件,也可能成为劳动争议事项。
不过,企业拆分决定本身并不会立即成为谈判或劳动争议事项。雇佣劳动部在近期公布的《黄信封法劳动争议事项实施指引》中明确,企业拆分等组织变动决定本身不属于强制谈判事项。仅公布拆分方针的阶段,劳动条件变动仍只是“可能性”,不构成谈判或劳动争议事项。只有在人员安置方案等得到确认、劳动条件变动可被客观预见时,就业稳定对策等才会成为合法谈判事项。
拆分方案出台后LH工会正式加强应对……本月末举行首次谈判
LH拆分讨论在本次公布数月前便已浮出水面。总统李在明去年年末在国土交通部工作汇报中要求研究将LH出租业务相关债务与资产单独管理的方案后,媒体等陆续提及多种改革方案。
LH工会也在此过程中向LH改革委员会等提交意见,并一直要求国土交通部提供详细资料。但今年年初LH改革委员会实际上停止活动后,工会表达意见的正式渠道减少。工会曾要求国土交通部提供有关员工安置和财务拆分的资料,但得到的答复大多是“正在研究”。
政府于本月3日正式确定拆分方针后,LH工会提高了应对力度。工会4日发布声明,对仓促改革表示担忧,并要求进行充分的事前协商;9日则向LH管理层提出谈判要求。工会还要求国土交通部组建政府与工会协商机制,并进行单独协商。管理层已公告收到谈判要求,预计经谈判窗口单一化程序后,最早将于本月30日举行首次谈判。
尤其是负责出租住房和居住福利的“住宅城市资产公社”的财务状况,将成为影响员工安置的敏感变量。若新设公社承担LH约174万亿韩元债务中的相当一部分,可能影响经营评价以及工资、绩效奖金等员工待遇。因此,若不愿被安排至特定机构的员工增加,围绕人事问题的劳资矛盾加剧,组织改革日程也可能受到影响。LH约9000名员工中,约7700人为工会成员。
LH工会认为,考虑到修订《韩国土地住宅公社法》、人员与财务拆分以及协调劳资争点等因素,实际完成拆分最快也需1年,最长可能超过2年。政府目前也尚未公布具体日程。国土交通部相关人士表示:“员工安置和组织改革等具体内容将被纳入LH改革方案,公布时间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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