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虐待儿童仍按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
申请审议7年前案件调查

针对7年前在首尔城北区发生的一起44个月大女童死亡案,已有申请要求审议警方在立案前调查阶段结案的判断是否恰当。


因头部受伤死亡的A某(右)与姐姐。韩联社供图

因头部受伤死亡的A某(右)与姐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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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联社13日报道,2019年6月28日因头部受伤死亡的A某的父亲B某,于本月7日向首尔警察厅申请调查审议。他要求审议城北警察署在立案前调查阶段认定A某死亡案不存在犯罪嫌疑、以“无嫌疑”结案的处理是否妥当。


此前,A某全身有淤青和伤口,急诊室医护人员也曾怀疑存在虐待儿童行为,但警方未正式立案,而是按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A某的姐姐在向向日葵中心陈述时称,A某的继母在管教A某过程中,疑似曾强迫其食用辣酱等辛辣酱料。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对A某进行尸检后,也从其血液中检出了辣椒素。因此,B某主张,应考虑这些情况,彻底调查继母等人是否存在虐待儿童行为。


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在尸检鉴定书中写道:“推测A某有服用大量辣椒素的可能性,但对于辣椒素是否由A某自行食用仍存疑问。”鉴定书还称:“头部损伤对死亡起到主要作用,原有的全身健康状况恶化,包括严重脱水等,也共同造成了影响。”该机构随后说明:“仅凭尸检所见难以确定头部损伤的形成机制,未发现可视为他人介入迹象的线索。”但同时指出:“鉴于检出辣椒素等情况,也发现难以认定为其自行实施的迹象,因此不能完全排除遭他人虐待的可能。”


此外,从附在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鉴定书中的A某照片可见,其头部、躯干、双臂、双腿等全身均有淤青或皮下出血。


B某表示,由于平时经常出差,难以亲自确认孩子遭受虐待的迹象,但根据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鉴定书的内容,有必要调查检出辣椒素的经过,以及头部损伤和全身外伤的原因等。


另一方面,控告人、举报人等案件相关人员如认为调查程序或结果存在不公正、不合法之处,可申请调查审议。经审议,可作出“补充调查或重新调查”“迅速处理”“移送或重新指定部门、警察机关”等指示。虽然不具有强制力,但警方难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



如认定申请适当,将召开由律师、法学家等外部专家参与的调查审议委员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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