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定谳
提起公诉12年后审判落幕

晓星集团副会长Lee Sang-woon因涉嫌参与企业违法行为,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并缓刑。


Lee Sangwoon,晓星副会长。阿视亚经济资料图

Lee Sangwoon,晓星副会长。阿视亚经济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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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第二庭(审判长、大法官Eom Sang-pil)10日维持原审判决,判处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税务)等罪名被起诉的Lee Sang-woon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原审对罚金予以暂缓宣告,并认定其逃避2008财年法人税的指控无罪,该部分也获维持。


Lee Sang-woon于2014年1月与已故晓星集团名誉会长Cho Suck-rai一同被起诉,涉嫌利用海外空壳公司实施侵占、背信,以及通过财务造假逃避法人税等。检方当时认为,两人通过香港空壳公司侵占晓星海外法人的698亿韩元资金,并以晓星新加坡法人资金免除香港空壳公司的贷款债务,给公司造成233亿韩元损失。此外,两人还涉嫌自2003年起10年间通过规模达5010亿韩元的财务造假逃避1237亿韩元法人税,并以借名方式交易数千亿韩元规模股票,逃避转让所得税等约110亿韩元税款。



一审及首次发回重审前的二审均判处Lee Sang-woon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此后,大法院认为原审对逃避2008财年法人税等部分的认定存在错误,撤销部分判决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首尔高等法院虽认定与逃避法人税指控相关的部分事实无罪,仍作出与二审量刑相同的判决,即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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