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强制力的“任意调查”局限接连暴露
“按营业额1%征收行政罚款”立法或将加速

法院罕见地对公平交易委员会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向企业作出的资料提交命令作出停止执行决定。继Coupang拒绝接受有关涉嫌违反《大规模流通业法》的调查后,法院又批准了韩华集团提出的停止执行申请,舆论认为,公平交易委员会作为核心手段的现场调查正面临考验。

法院叫停韩华、Coupang拒绝入场…公平交易委员会“现场调查”面临考验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高等法院行政第七庭9日批准了韩华及其员工针对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的资料提交命令停止执行申请,并暂时中止该命令的效力至2027年1月底。韩华方面主张,在针对关联公司间品牌使用费交易进行现场调查时,公平交易委员会未持搜查令便查看员工手机短信记录,并强迫进行未经同意的陈述录音及扣留终端设备等。对此,公平交易委员会立即解释称:“这并非认定违法的判决,而是临时措施,调查是在事先同意的基础上合法开展的。”不过,随着实体诉讼临近,调查受阻已不可避免。


此前,Coupang在针对涉嫌压榨供应商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时,抓住《行政调查基本法》中“须在现场调查7天前书面通知”的规定,四次拒绝调查人员进入。其利用《大规模流通业法》违反行为调查中未明确规定事先通知例外的漏洞,以停止执行诉讼予以应对。


调查权问题接连浮现的根本背景,在于公平交易委员会的现场调查属于不具强制力的行政任意调查,存在制度局限。由于不同于检察机关,其没有搜查扣押令,即便企业以程序问题为由拖延,也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此外,妨碍调查的制裁仅限于最高2亿韩元罚款处分(按《大规模流通业法》标准),因此企业可能认为,与其面临数百亿至数千亿韩元规模的行政罚款,不如承担罚款或罚金并拒绝配合,反而更为划算。



公平交易委员会与国会正加快立法进程,推动“根除调查妨碍三法”,拟对拒绝或妨碍调查的企业处以最高相当于年度营业额1%的行政罚款。近日,公平交易委员会主席Joo Byeonggi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称:“如果企业通过拒绝调查,缴纳约2亿韩元就能避免数千亿韩元的行政罚款,为什么不这么做?”他还表示:“为强化调查权,应在《大规模流通业法》中引入针对拒绝调查的刑事处罚条款,并新设按营业额1%征收行政罚款的制度。”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公平交易委员会在本届政府上台后采取强硬推进方式,是否正因此引发问题。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年第二季度共进行了91次现场调查,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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