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居民登记法施行令》……10月29日起施行
完善制度,避免暴露其为再婚家庭子女

自下月29日起,居民登记誊本和摘本中将不再标注“继父”“配偶的子女”等与户主的关系。政府因担忧再婚经历等个人敏感信息可能被泄露,着手完善相关制度。

居民登记誊本取消标注“继父”“配偶的子女”……照顾再婚家庭 View original image

行政安全部、性别平等家庭部及韩国家庭健康促进院9日在政府首尔办公楼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以配合将于下月29日施行的《居民登记法施行令》。


三方计划以此次协议为契机,利用全国245家家庭中心等渠道,共同宣传居民登记表誊本和摘本标注规则的修订内容,提升民众对制度变化的感受度。


此前,再婚家庭的誊本和摘本中,与户主的关系会被标注为“配偶的子女”等,由此引发了再婚经历等个人敏感信息可能被泄露的担忧。


为此,行政安全部作出改进:除户主配偶外,民法规定的家庭成员(子女、父母等)统一标注为“家庭成员”,其他人员则标注为“同住人”,以更有力地保护再婚家庭等群体的敏感隐私。


此外,原先“配偶的子女”登记顺序排在“子女”之后的排序方式也将调整,以避免家庭成员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区分。不过,为减少民众不便,仅在办事人提出要求时,才可选择按原有方式标注详细家庭关系。


包含上述内容的修订版《居民登记法施行令》将于下月29日起施行。



三家机构将持续分享再婚家庭等不同家庭形态所面临的社会偏见和困难,并将在今后的居民登记制度完善工作中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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