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查发现775起……银行198起
金融监督院与行业成立暗黑模式常设协商机制

金融行业发生的暗黑模式(诱导设计)案例中,每4起就有1起发生在银行。对此,金融监督院与包括银行业在内的8家金融协会共同成立了预防暗黑模式的常设协商机制。


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总部。金融监督院供图

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总部。金融监督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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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9日表示,当天在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总部召开了“预防暗黑模式常设协商机制启动会议”,会议由消费者保护总管副院长助理Kim Ukbae主持。


此次会议旨在分享今年4月实施的《线上金融产品销售暗黑模式指南》相关行业自查结果及案例,并讨论今后常设协商机制的运营方向等事项。


金融监督院表示,行业针对268家金融公司开展自查后,共确认775起暗黑模式案例。


按行业划分,银行198起、证券159起、信用卡118起、储蓄银行91起、人寿保险81起、财产保险63起、融资租赁49起、金融科技9起、信用合作社7起。


按类型划分,误导型455起、阻碍型223起、施压型87起、诱导骗取型10起。误导型和阻碍型合计占总数的87.5%,占据绝大多数。


误导型是指通过错误的信息层级结构等干扰客户判断的类型。典型案例包括:针对不希望接收产品及服务优惠信息的消费者,在移动应用程序中将“同意”按钮设置得较大、将“拒绝”按钮设置得较小。


阻碍型包括隐藏信息、妨碍取消或注销,以及引发点击疲劳等情形。


副院长助理Kim表示:“重要的不仅是一次性确认暗黑模式案例,更在于行业迅速改进不足之处。要根除暗黑模式,关键在于金融公司自行建立预防和纠正暗黑模式的内部治理体系。”


金融监督院说明称,自查结果表明,虽然行业认知度正在提高,但为实现迅速纠正,有必要完善金融公司预防和应对暗黑模式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高指南解释与适用的一致性。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将敦促迅速纠正自查中发现的暗黑模式,并讨论制定示范规范等行业自律方案;还将提供问答信息,以确保各金融行业一致适用指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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