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法律]世运5区PF纠纷……法院判IGIS资产运用赔偿KB证券9亿韩元
金融主办合同解除后承诺提供后续项目
法院在约25亿韩元索赔额中认定9亿韩元
围绕首尔中区世运5-1·3区再开发项目的项目融资金融主办权,KB证券与IGIS资产管理展开诉讼,KB证券部分胜诉。法院认为,若双方约定终止原有金融主办合同,转而提供其他项目的金融主办机会,则不仅应提供项目信息,还须承担促成协议规定的实际合同签订及支付费用的责任。
据法律界9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20庭(审判长Kim Mincheol)在KB证券针对IGIS资产管理提起的25亿3000万韩元损害赔偿诉讼一审中,判决IGIS资产管理向KB证券支付9亿1400万韩元及逾期损失金。
因项目融资主办方变更而起的纠纷
KB证券是世运5-1·3区再开发项目中负责过桥贷款、正式项目融资等资金筹措工作的金融主办机构。金融主办是指连接有资金需求的项目方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的业务。在房地产开发中,其职责包括设计所需资金规模和利率等条件,并召集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以促成融资。
为推进项目,成立了世运5区项目融资载体公司(为特定开发项目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IGIS资产管理也以投资者身份参与该项目。起初,KB证券等机构约定独家负责该项目的金融主办工作,但由于项目主体拟通过其他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双方于2022年终止了原有合同。
作为替代,项目融资载体公司方面同意向原金融主办机构支付34亿韩元解约和解金;IGIS资产管理则同意在截至2024年4月期间,通过其参与的其他项目,使这些机构获得合计46亿韩元的金融主办费用。其中,KB证券应得份额为55%,即25亿3000万韩元。协议还规定,每年提供至少2次金融主办机会,并签订实际合同,确保获得总额46亿韩元以上的费用。
此后,IGIS资产管理向KB证券介绍了多个开发项目,但大多未能落实为实际的金融主办合同。KB证券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后,IGIS资产管理抗辩称,其已告知项目信息并询问参与意愿,因而履行了“提供机会”的义务。
“仅介绍项目并不足够”……KB证券部分胜诉
一审认为,仅介绍项目并不足够。合议庭表示,IGIS资产管理的义务“不仅包括提供有关资金筹措需求的信息、保障参与权的义务,还包括签订实际金融主办合同并使对方获得相当于46亿韩元费用的义务”。
双方约定给予KB证券优先谈判权,也成为法院作出判断的依据。在部分项目中,KB证券曾提出高于竞争金融机构的费用,但合议庭认为,不能仅以其金融条件“较其他金融机构略显不够合理”为由,认定IGIS资产管理可免除签订合同及支付费用的义务。IGIS资产管理实际未经过单独的优先谈判便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约,也对其不利。
不过,法院并未将KB证券要求的全额认定为损失。KB证券已在一项开发项目中获得2亿4500万韩元费用。法院最终将剩余22亿8500万韩元中的40%、即9亿1400万韩元认定为损失金额。
法院考虑到,若实际开展金融主办业务,原本会产生招揽投资者、审核金融条件、起草合同等费用,而合同未能达成后,KB证券无需承担这些成本。此外,KB证券在部分项目中要求较高费用,对合同谈判破裂造成一定影响,这一点也被纳入考量。
由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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