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10·29梨泰院惨案特别法修正案获表决通过
特别调查委员会活动延至明年9月
受害者认定及疗愈休假申请期限也延长1年
10·29梨泰院惨案真相调查及防止再次发生特别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活动期限将延长1年。随着委员会活动期限延长,受害者权利救济期限也将分别延长1年。
行政安全部8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保障10·29梨泰院惨案受害者权利、查明真相及防止再次发生特别法》部分修正案已在国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将于本月15日公布并施行。
此次修正旨在因10·29梨泰院惨案真相调查及防止再次发生特别调查委员会完成调查活动的期限将于本月16日到期,而将活动期限延长1年,以确保充分查明真相。因此,调查委员会的活动期限将延长至2027年9月16日。
受害者认定申请期限也将延长1年。希望获得梨泰院惨案受害认定者,可在2028年3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10·29梨泰院惨案受害救济审议委员会提交受害者认定及补助金申请书。
根据《梨泰院惨案真相查明法》第2条(定义)及第50条(10·29梨泰院惨案受害救济审议委员会),相关对象包括:在10·29梨泰院惨案发生时参与紧急救援及善后处置的人员(因履行职务参与救援及善后处置的公务员除外);惨案发生时在事发区域附近经营营业场所或从事劳动活动的人员;以及其他因10·29梨泰院惨案遭受身体、精神或经济损失、需要恢复的人员等。
获认定为受害者的劳动者申请疗愈休假的期限也将延长1年。申请休假的劳动者可在2028年9月16日前向雇主申请疗愈休假。
行政安全部长Yoon Hojeong表示:“通过此次特别法修正,期待为彻底查明10·29梨泰院惨案真相所作的努力能够持续推进,并为受害者及遇难者家属恢复日常生活提供切实帮助。”他还称:“将更加积极地开展宣传并提供支持,确保不会出现因不了解相关内容,致使遭受惨案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者无法获得援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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