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门诊就诊高达1775次“医院购物”……今后超300次个人自付90%
儿童、孕妇、重症及罕见病患者除外
12月起可查询CT、MRI就诊记录
自明年起,年度门诊就诊超过300次后,自第301次起,健康保险个人自付比例将提高至90%。不过,儿童、孕妇以及重症、罕见病、重症难治性疾病患者等因医学原因需要频繁就诊的患者不适用该规定。
保健福祉部8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令》部分修订案已在国务会议上表决通过。本次修订重点在于管理过度门诊就医、建立医疗利用记录查询系统,并减轻保费结算过程中参保人和用人单位的负担。
根据修订案,自2027年1月1日起,年度门诊就诊次数超过300次的人员,自第301次就诊起将适用90%的个人自付比例。每年300次相当于每周约前往医疗机构就诊6次。
现行标准为每年超过365次。政府在将标准下调至300次的同时,决定维持现有针对因疾病治疗而不可避免需频繁门诊就诊患者的保护措施。因此,儿童、孕妇、适用特例计算的重度残疾人,以及因重症、罕见病、重症难治性疾病接受相关治疗的患者等将被排除在适用对象之外。其他患者如经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过度医疗利用审议委员会审议,认定具有医学必要性,也可获得例外适用。
政府加强门诊就医管理,是基于国内医疗利用量较高的判断。以2024年为准,韩国每位国民年均门诊就诊次数为17.9次,约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平均值6.6次的2.7倍。
据保健福祉部介绍,2025年约4840万名门诊就诊者中,年度就诊超过300次的有7765人。这些人年均门诊就诊次数为344.7次,其中还发现了全年门诊就诊1775次的案例。政府说明,过于频繁的就诊可能导致相同或类似检查、治疗的重复,不仅威胁患者安全,也可能妨碍有限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
一目了然查询就诊记录……保费分期缴纳门槛也将降低
还将建立“医疗给付记录查询系统”,使医疗机构能够查询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的就医记录。该系统将于今年12月24日启用,届时将优先支持查询计算机断层扫描和磁共振成像的使用记录,之后计划扩大至其他项目。系统将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对接,以便在开具处方时简便查询所需的医疗利用记录。系统建设与运营工作将委托健康保险审查评估院负责。
职场参保人因年终结算等原因需补缴的保费,最多可分12期缴纳,其适用标准将大幅下调。目前,只有个人承担的追加保费达到本人月度保费个人负担额以上时,才可分期缴纳;但自下月起,只要追加保费达到职场参保人月工资额保费下限,即可申请。以2026年为准,个人负担的追加保费达到1.008万韩元以上即可申请。
用人单位提交年终结算资料的期限,也将从每年3月10日延长至3月31日。保健福祉部预计,随着能够与国税厅资料对接进行保费结算的用人单位增加,用人单位申报工资总额的负担将有所减轻。
此外,还将根据医疗技术变化,完善医保给付与非医保给付管理体系。在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或给付适当性等发生变化时,将明确保健福祉部长可依职权重新审查和调整现有医疗给付、非医疗给付范围内医疗行为及治疗材料的事由。同时,法律法规将规定:根据《药事法》获得品目许可或完成申报、但未被确定为医疗给付对象的药品,属于非医疗给付对象。
本次修订案原则上自10月1日起施行,但有关医疗给付记录查询系统的规定将自12月24日起施行,门诊就诊次数标准的变更则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保健福祉部健康保险政策局局长Yu Juheon表示:“本次修订旨在充分保障医学上必要的诊疗,同时降低重复、过度医疗利用所带来的患者安全风险,并支持民众更加合理地使用医疗服务。我们还将减轻保费结算过程中的一次性缴纳负担及用人单位申报负担,确保民众能够切实感受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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