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杀了你”这句话令其感到生命受威胁
学生一方向教师道歉并支付一定慰问金

据悉,曾因被称为“身穿防刺服的教师”而遭受批评的A教师,近日在判定是否侵犯教师权利的民事和刑事诉讼中胜诉。


身穿防刺服上班的教师。全北教师工会供图

身穿防刺服上班的教师。全北教师工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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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全国教职员工会全北支部在全北教育厅举行记者会称:“应修订引发此次事件的《儿童福利法》和《儿童虐待处罚法》。”


自2022年起约两年间,A教师不断遭到学生威胁杀害,包括“我要杀了你”“连你的家人也要撕碎杀掉”等。起初,他认为这不过是学生对教师的嘲讽。但此类威胁多次反复出现,甚至出现“用刀刺脖子一下就能要命”“我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没关系”等具体说法后,他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据悉,2024年初,他因斥责部分学生上课态度不认真等问题,持续遭到心怀不满的学生辱骂和威胁。


饱受精神痛苦的A教师从医院获得诊断证明,建议其休职至少6个月。他向校方申请特别休假及病假,但未获立即批准。最终,他穿上妻子买来的防刺服,约一周时间身穿防刺服到校上班。每逢穿防刺服上班,他都必须拍摄认证照片发给家人,以报平安。


校方认定此事构成侵犯教师权利。涉事学生一方不服,申请行政复议;A教师也提起民事及刑事诉讼,双方诉讼持续进行。2025年9月,行政诉讼二审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学生行为构成侵犯教师权利”。据全国教职员工会全北支部介绍,近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学生一方也向教师道歉,并支付一定慰问金,双方达成调解。


全国教职员工会全北支部指出:“遭受侵犯教师权利的教师反而被举报虐待儿童,直至洗清嫌疑,耗费了3年时间。此案表明,儿童虐待举报制度不仅会压缩教育活动空间,还可能被滥用为攻击遭受教师权利侵害教师的手段。”



该支部继而要求:“在将模糊的儿童虐待规定直接适用于教育活动的制度结构下,教师无法摆脱被举报和接受调查的风险。应修订相关法律,例如将教育活动排除在《儿童福利法》中‘情感虐待和忽视’的适用对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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