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出资义务
延长10年至2036年的方案
获国会常任委员会通过
作为筹措政策性普惠金融资金来源而被列为国政课题推进的普惠金融稳定基金,原计划于明年设立一事事实上已告吹。不过,金融业延长普惠金融出资期限的方案已获国会常任委员会通过,暂时避免了资金缺口危机。
据金融监管部门及国会等6日消息,国会政务委员会于3日举行的全体会议通过了修正案,即将金融公司向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出资的有效期限延长10年(《关于支持民众金融生活的法律部分修正案》)。
现行普惠金融法规定,金融公司须向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出资一定金额。该方案在缴纳出资款义务的到期日——下月8日之前,将期限延长至2036年10月8日,并已获常任委员会通过。预计最晚将在下月初的全体会议上完成表决。
金融监管部门此前将年内通过新设基金方案列为优先课题。这既是李在明总统的竞选承诺,也是国政课题。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金融业常态化出资及政府弥补损失的依据,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并实现灵活运营。
不过,在野党对基金立法持谨慎态度,认为依靠现行制度也足以为普通民众提供支持。
根据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委托完成的《普惠金融稳定基金设立及运营方案咨询》报告,基金运营所产生的政策金融预期损失预计将从引入首年、即2027年的2379亿韩元,增至2028年的4868亿韩元、2029年的7467亿韩元、2030年的1万176亿韩元,以及2031年的1万2995亿韩元。
不过,报告分析称:“对普惠金融稳定基金进行经济可行性分析的结果显示,总收益现值合计为4万7046亿韩元,总成本现值合计为4万2929亿韩元。”报告认为,收益高于成本,基金的经济可行性已得到充分保障。
从政府立场来看,原计划以2027年实施为目标设立法定基金,如今不得不作为“长期课题”推进。
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即使现在开始准备、后年再实施也可以。即便未能基金化,产品供应也不会中断,因此将从容准备基金的运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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