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审查实效性与法律明确性
也指出公共财产程序及议案错误
庆尚北道金泉市议会行政福利委员会(委员长 Woo Jiyeon)在第261届第一次例会期间审议条例草案及公共财产管理计划变更案时,重点指出了行政部门在制度层面的不足及行政程序问题。
委员会审议后,否决了《金泉市市民运动支持等相关条例全面修订草案》和《金泉市表彰条例部分修订草案》;对《金泉市事务民间委托条例部分修订草案》及《金泉市体育设施运营管理条例部分修订草案》作出部分修改后予以通过。
针对市民运动支持条例草案,有意见指出,基本计划与综合计划之间的关系、共同主席的权限与代理履职方式,以及担任干事的民间委员职责等内容均不明确。
尤其是,向市民运动参与者提供的宣传物品标准不够具体,可能在执行过程中引发争议,也可能涉及《公职选举法》规定的捐赠行为。
表彰条例修订草案虽然对取消表彰及追缴奖品的必要性形成共识,但由于其与现有个别条例的适用关系,以及是否可追溯适用于施行前已授予的表彰等问题尚不明确,最终被否决。
另一方面,民间委托条例草案经修改后通过,明确了可对受托机构遴选结果提出异议的主体;体育设施条例草案则扩大了绿色卡使用费减免条件及女性月度会员费用减免的年龄范围,并经修改后通过。
在审议公共财产管理计划变更案时,是否遵守前置程序成为焦点。返乡务农定居学校新建项目和农机租赁事业所阿浦分站项目在已推进相当部分后才提交变更计划,有意见认为这可能削弱议会的事前审议职能。
此外,公共财产管理计划资料中反复出现错别字和误记的问题也受到指出。委员会要求,在推进项目之前,应充分审查取得公共财产的必要性、规模及项目经费等,并及时履行相关程序。
行政福利委员会强调,此次审议表明,不仅要考量条例的宗旨,还应细致审查其实际执行可行性以及法律和行政层面的协调一致性。
此次审议被评价为一个案例,说明相较于行政部门推进政策的速度,议会事前审查与监督制衡职能为何重要。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