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亲属独立运营、与Chung Monggyu无关的公司”
因涉嫌就指定为公示对象企业集团提交虚假资料,HDC董事长Chung Monggyu一方在首次庭审中否认指控。
Chung Monggyu一方4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6独任庭法官Lee Hwan-gi审理的涉嫌违反《公平交易法》案件首次公判中作出上述表示。
Chung Monggyu一方律师称:“无法承认起诉事实。起诉书中记载的公司并非被告实际控制的公司。”并主张:“被告甚至不知道大多数公司的名称,这些公司均在与被告无关的情况下运营。”
律师还补充称:“对于由亲属独立运营、与被告无关的公司,被告既无提交虚假资料的想法,也无此意图。”
法院决定于2027年1月15日举行下一次庭审,并进行证人询问等程序。
此前,公平交易委员会以Chung Monggyu在企业集团指定资料中漏报20家关联企业为由向检方告发,其中2021年漏报17家、2022年19家、2023年19家、2024年18家,已剔除重复计算部分。
调查显示,漏报的关联企业中,包括SJG Holdings在内的12家企业由Chung Monggyu的舅父、SJG Sejong名誉董事长Park Sejong家族控制;包括Intrans海运在内的8家企业则由其妹妹Jeong Yukyung及其丈夫、Intrans海运代表Kim Jongyeop家族控制。
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自Chung Monggyu于2006年至2024年被指定为HDC同一人(实际控制人)以来,长达19年间持续存在提交虚假资料的行为。不过,考虑到5年的追诉时效,已知仅将2021年至2024年的漏报行为纳入处罚范围。
另一方面,检方对Chung Monggyu提起简易诉讼,法院作出罚款1.5亿韩元的简易命令。Chung Monggyu对此不服,申请正式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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