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立法预告《公诉厅编制制定案》……检察侦查机构整合撤并
8412名编制中检察官2292名
新设专责审查未移送案件的“司法管控部”
将于10月2日成立的公诉厅,其组织架构和编制轮廓已出炉。检察机关的侦查相关部门将被撤销或合并,地方公诉厅将新设专门审查司法警察未移送案件的“司法管控部”。
法务部4日表示,已就以此为核心内容的《公诉厅及其所属机构组织条例》制定案和《检察官编制法施行令》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征求意见将持续至9日。
法务部提出的公诉厅编制为8412人,其中检察官2292人、一般职人员6120人。组织架构方面,总厅拟设置6个部、6个局·官办公室及发言人岗位、30个处室及官员职位;6个广域公诉厅设置4个部、6个局、14个处;18个地方公诉厅和42个支厅设置221个部、28个局、138个处。
随着侦查与起诉分离,侦查相关组织被撤销或合并。负责分析、核验和评估检察官启动侦查犯罪相关信息的犯罪信息规划官及下属2个官员办公室将全部撤销。总厅反腐败部与毒品·有组织犯罪部将合并为重大犯罪部。原本由4个检察长级处室构成的科学侦查部,将缩编改组为由3个次长检察官级处室构成的法科学规划官。随着一线科学侦查职能移交重大犯罪侦查厅,公诉厅将专注于交叉鉴定及证据保全、分析系统的运营。
在一线机关,主要负责直接侦查的43个主动侦查及联合侦查部门将被撤销,并合并为29个重大犯罪专责部。67个侦查处和调查处将全部撤销。首尔中央地方公诉厅第四次长检察官,以及大邱、釜山地方公诉厅第二次长检察官职位也将取消。
重大犯罪专责部不再直接侦查,而是负责协作和支援侦查机关开展重大犯罪侦查,并处理专业领域案件。其中5个部门将对应重大犯罪侦查厅设置的5个联合侦查处,专门在启动侦查和申请搜查令阶段提供法律判断及证据收集意见。
应对民生刑事案件的组织将扩大。总厅刑事部将新设次长检察官级刑事规划官,并设立特别司法警察协作处,以系统开展检察官对特别司法警察的指导和建议工作。负责处理轻微案件的122名检察官职务代理人员编制,也将在公诉厅继续保留。
地方公诉厅新设的司法管控部将专门审查未移送案件。目前,未移送案件并无专责部门,而是由负责移送案件的检察官办公室一并处理。法务部表示,在检察官无法进行补充侦查的情况下,将设立专责部门,以减少外界对侦查不力和案件被掩盖的担忧。
司法管控部将利用修正后《刑事诉讼法》引入的事实关系确认制度,按照与移送案件相同的标准审查未移送案件,并对侦查不力或违法侦查要求重新侦查。对于司法警察无正当理由不遵从补充侦查要求或纠正措施要求、被认为有必要要求停职或纪律处分的案件,也将重新分配至司法管控部,审查其落实情况。此外,该部门还负责处理抗告厅作出重启决定的不起诉处分案件,并检查是否遵守刑事司法信息系统的记录和登记义务。
刑罚执行、公审及犯罪收益追缴职能也将调整。原属总厅毒品·有组织犯罪部的犯罪收益追缴处,将移交至公审诉讼部。一线机关将设置11个公诉事务处,负责抓捕未执行自由刑人员及支援诉讼事务。首尔中央、首尔南部及釜山地方公诉厅将设置3个犯罪收益追缴部和3个犯罪收益追缴处。
另一方面,法务部计划依据相关规定,对司法管控部、重大犯罪专责部等新设或改组部门设置最长3年的评估期,并评估其工作量、成果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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