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交通部:第二轮公共机构迁往地方原则及推进方向
政府确立了最大限度减少公共机构留在首都圈等五大原则,并决定自2027年起推进第二轮公共机构迁往地方。对于提前迁移或迁往较远地区的机构成员,将发放更多补贴。这是为减轻员工负担并引导其尽早安居而推出的措施。政府还将推进弥补首轮迁移时暴露的问题和局限的方案。
根据国土交通部3日公布的第二轮公共机构迁往地方原则及推进方向,将以远距离优惠补贴名义,按迁移距离在两年内每月额外最多发放20万韩元。首轮迁移时,政府曾在两年内提供每月约20万韩元的搬迁补贴及搬家费用,如今决定追加补贴。
此外,还将新设每月最高50万韩元的提前迁移补贴。迁移过程中,机构成员或工会等各方可能难以顺利协调分歧,此举相当于提出了一项“激励措施”。政府还决定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支持方案,以稳定居住条件并减少子女教育及照护空缺。尽管尚未公布具体措施,但公寓特别供应、扩大弹性工作制等方案正在被讨论。
国土交通部长官Kim Yundeok表示:“与首轮迁移相比,我们将大幅提高支持力度,并重点支持迁移距离更远、迁移速度更快的机构。我们还将同步制定切实有效的住房支持方案,最大限度减轻必须在短期内搬迁生活住所的迁移机构从业人员负担。”
政府再次强调,在最大限度减少留在首都圈机构的同时,应以现有创新城市为中心进行集聚布局。政府还提出,要加强与地方大学及产业的联动,扩充可持续定居基础,并快速推进迁移。先导机构最早将从2027年起租赁民间建筑并启动迁移。这是为弥补首轮迁移历经十余年推进过程中所暴露问题而制定的措施。
公共机构迁往地方始于2003年参与政府时期提出的基本构想,其目标是防止首都圈过度拥挤、推动地区均衡发展。2005年,创新城市及迁移对象公共机构被确定;2007年,创新城市开发预定地区获指定。2012年李明博政府时期,国土交通部下属国土交通人才开发院率先迁往济州;2019年,韩国科学技术评价院迁往忠清北道,首轮迁移至此告一段落。
国务总理Han Seongsuk 3日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楼举行的行政和公共机构迁移及公共机构职能改革记者会上发言。出席当天记者会的有行政安全部长官Yoon Hojeong、国土交通部长官Kim Yundeok、财政经济部第二次官Heo Jang。2026年9月3日,记者Cho Yongjun
View original image问题在于,创新城市分散在全国各地,且各地区的定居条件并未得到充分完善。首轮迁移时指定的创新城市共有10处,包括单独迁移机构在内,迁移机构共153家,涉及约5.2万人。虽名为创新城市,但很多地方如同偏远孤岛,仅有公共机构迁入,民营企业或研究机构等并未形成连锁迁移。尽管引入了地方人才强制聘用制度,但普遍认为,与地方大学或产业界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创造成果的情况仍显不足,因此被评价为与地方产业之间缺乏协同效应。
每座创新城市迁入人数仅约5000人,教育、医疗、文化基础设施以及住房设施和公共交通体系均不足,导致携家属迁移的比例较低,这也被视为一大局限。人们仅在工作日停留、周末则返回首都圈住宅的模式得以形成,也与这一背景有关。最终,创新城市并未吸引首都圈人口流入,反而主要吸收了附近旧城区人口,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地方政府辖区内新旧城区失衡进一步加剧的现象。
Kim部长官表示:“(首轮迁移)不足以从根本上扭转首都圈集中的趋势,迁移机构分散布局于多个地区,也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充分带动地方发展。”他补充称:“我们将确保第二轮公共机构迁移成为地区新的增长动力,并取得国家均衡发展的实质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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