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HYBE上市计划,促使股东出售股份
上市后私募基金出售股份实现差价收益
HYBE董事长Bang Sihyuk因涉嫌隐瞒HYBE上市计划后,通过私募基金收购股份的方式牟取差价收益,已被移送检方。
首尔警察厅金融犯罪调查队3日表示,已以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中的欺诈性不正当交易规定,对包括Bang Sihyuk在内的HYBE管理层、私募基金相关人士等5人进行不拘留移送。距2024年12月启动调查已过去1年8个月。
警方称,Bang Sihyuk等人在筹备HYBE上市期间,明知公司上市后股票价值可能上涨,却于2019年向原有股东说明不存在上市计划,促使其将股票出售给私募基金一方;此后在2020年上市后获取了2631亿韩元的差价收益,因而受到相关指控。
私募基金Eastone PE于2019年11月以1046亿韩元购入HYBE 8.7%的股份。调查显示,HYBE于2020年10月上市后,该基金在7个交易日内以3011亿韩元出售了部分持股,并于2021年5月至6月以3273亿韩元出售剩余股份。全部出售金额达6285亿韩元。
警方认为,HYBE管理层与私募基金相关人士瓜分了由此取得的差价收益,并将此案认定为资本市场各领域专家参与的有组织、有计划金融犯罪。警方指出,相关人员为共同获取公司上市带来的收益,向原有股东隐瞒上市相关信息并收购股份,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与公信力。
警方认定,Bang Sihyuk等人通过本案获取的不当得利为2631亿韩元,并在起诉前采取追缴保全措施。该金额是在出售金额与购入金额之间的差额5239亿韩元中,扣除分配给出资人的金额、收购融资相关费用以及交易税和手续费等后得出。
此前,警方曾于4月和5月两次为Bang Sihyuk申请逮捕令,但检方以要求补充调查为由退回申请,或决定不予申请。此后,警方进行了补充调查和法律审查,但认为不存在足以改变原有调查结论的理由,因此决定不再追加申请对Bang Sihyuk的逮捕令。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将与检方密切协作,确保相关人员受到与犯罪行为相应的严厉惩处。”并称:“将致力于建立让国民能够放心投资的公平资本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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