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Yong Hyein:该选部长还是议员?
“Yong Hyein争议”正冲击政坛。被提名为性别平等家庭部部长候选人的基本收入党议员Yong Hyein,正面临如潮批评。不仅在野党国民力量党,连正义党和女性团体也纷纷发声。甚至在其专业能力尚未接受检验前,她一反惯例表示不辞去议员职务的态度,已引发民众愤怒。执政阵营内部也出现批评:“理应辞去比例代表议员职务”(共同民主党最高委员Park Seonwon),“如果想为性别平等价值负责,就该放下手中两块蛋糕中的一块”(前共同民主党紧急对策委员会委员长Park Jihyun)。青瓦台此前称其为“始终站在社会弱势群体一方、发出鲜明声音的年轻连任议员”,如今这一说法显得黯然失色。原本试图借内阁改组扭转氛围的青瓦台也颇为尴尬。
Yong候选人不愿放弃比例代表议员职务的理由是:“如果作为党内唯一国会议员的我辞职,基本收入党将沦为无议席政党,面临困难。”一旦成为无议席政党,国库补助金等将被切断,这一处境可以理解。兼任本身也并不违法。《国会法》第29条规定,国务总理和国务委员职务属于议员不得兼任职务的例外。
但Yong候选人的问题,并非能以是否合法来衡量。民众也没有理由必须体谅基本收入党的困境。凭借“卫星政党”这一变通手法两度担任比例代表议员,如今又获提名为部长候选人,却还想保留既有特权,民众不禁质问:这是否符合“30多岁最年轻部长候选人”应有的行为准则?因此才会有“贪心过头了”(Maek政治社会研究所所长Seo Yongju)的批评。法律上没有问题,与政治上没有问题,完全是两回事。既然选择了部长职务,就应辞去议员职务,这才符合责任政治原则。
其作为部长候选人的专业能力也值得审视。国民力量党议员Lim Jongdeuk办公室分析国会法案信息系统后发现,Yong候选人在第21届和第22届国会期间作为代表提出的116项法案中,属于性别平等家庭委员会管辖的法案一项也没有。虽然不能仅凭提案数量判定专业能力,但这一点确实令人疑惑。她是否具备平衡处理性别议题等问题的视角与能力,也必须接受彻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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