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35天”缩短法案加速推进……流通业界:“中小企业销路将更受阻”
直接采购货款支付期限缩短25天
采购将集中于周转快的大企业商品
中小品牌受冲击,海外最长允许120天
以TMON与WeMakePrice事件为契机,将大型流通企业的货款支付期限从现行60天缩短至35天的立法正在加速推进,流通行业对此表示反对。行业认为,若货款支付加快,流通企业的资金压力将增大,商品采购量可能减少,损失或将集中于中小供应商。有担忧称,采购将转向周转率高的大企业产品,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的销售渠道反而可能进一步收窄。
据行业2日消息,国会政务委员会法案审查第二小组委员会前一天通过了《大型流通业法》修正案,内容为将直接采购货款的支付期限缩短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35天以内。适用对象为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韩元的流通企业。特约采购、委托销售及租赁乙类交易(由流通企业代管销售款项的租赁)的支付期限,也将从销售截止日起40天以内缩短至20天以内。
结算加快或致采购减少,中小企业产品将首当其冲
目前,直接采购货款支付期限超过35天的主要流通企业包括大创、Coupang、Kurly及Homeplus Express等。Electron Land、永丰文库、电视购物企业和部分电子商务平台预计也将受到影响。
直接采购是指流通企业直接购入商品,并承担库存和销售责任的交易方式。流通行业认为,支付期限缩短后,可用于采购的资金将减少,企业更可能优先采购周转率高的畅销商品,而非季节性商品或新兴品牌。
一名流通行业人士称:“商品尚未售出,就会有更多现金被占用。采购预算减少后,销售快的大企业产品尚可维持,但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的产品可能被挤出。”汉阳大学金融经营学系教授Kang Hyeongu也表示:“货款支付期限缩短后,企业必须筹集更多营运资金,金融成本也会增加。”Kang教授分析称,对于年商品采购成本为1万亿韩元、融资利率为年息6%的企业而言,若将支付期限从60天缩短至30天,每年将增加约50亿韩元成本。
首尔大学经营学系教授Yoo Byeongjun的研究显示,若将电子商务货款支付期限从60天缩短至20天,供应商、消费者及直接采购平台等将合计遭受47.7万亿韩元的经济损失。预计一年后,仍与流通企业维持交易关系的供应商比例将降至74%,中小企业每年的损失规模最高可达21万亿韩元。
直接采购或减少,特约采购可能增加
流通行业认为,即便在美国、欧洲和日本,也很难找到不考虑行业和商品特性、统一缩短支付期限的案例。欧盟允许供应商与企业协商,将货款支付期限设定为最长60天。对于库存持有期较长或周转率较低的季节性商品等,可例外延长至最长120天。欧盟委员会曾于2023年推动原则上将支付期限限制在30天以内的方案,但遭到担忧中小企业销售渠道缩减及流通企业资金负担加重的反对。
据流通行业介绍,美国亚马逊和沃尔玛根据交易条件设定最长90天的支付期限,Costco和Best Buy最长为60天。日本永旺集团及Seven & i Holdings最长为60天,中国部分大型流通企业则设有90至120天的支付期限。
也有观点指出,结算监管趋严后,流通企业可能减少直接采购,转而增加特约采购或委托销售交易。特约采购是指流通企业赊购商品后进行销售,支付扣除手续费后的货款,并将未售出的商品退回的方式。对于中小供应商而言,这可能加重库存负担,并使其在与流通企业谈判时处于不利地位。
韩国开发研究院分析1998年至2020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决议书的结果显示,每1000亿韩元交易额中,不公平行为的发生频率,特约采购为4.24起,超过直接采购的2.1起两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实态调查也显示,特约采购中经历过延迟支付货款的比例为4.3%,高于直接采购的2.9%。
嘉泉大学经营学部教授Jeon Seongmin称:“与结算速度相比,更应重视交易的稳定性和自主性。海外也根据企业规模、产业特性及交易类型,广泛承认例外情形。”
韩国流通学会名誉会长、世宗大学教授Lee Dongil指出:“TMON与WeMakePrice事件的原因在于资金流管理失败,导致市场信任受损,而非结算周期本身存在问题。对于资金实力不足的流通平台而言,这可能造成重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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