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工作一个月就能终身领养老金”……国民年金“向外国人慷慨发放”争议真相
极端案例虽少,外国人补缴申请两年间激增近3倍
补缴审查改以实际居住为标准,严格适用互惠原则
围绕所谓外国人“养老金理财”争议——即在韩国仅工作1个月、一次性补缴119个月国民年金保险费后终身领取养老金——政府开展全面调查的结果显示,此类案例在全体外国人中仅有3人。
据保健福祉部和国民年金公团2日通过核对出入境记录等开展的全面调查结果,符合所谓“参保1个月后补缴119个月”情形的外国人(包括海外同胞)仅有3人。其中,实际正在领取老年养老金的仅有1名居住在韩国的海外同胞。该领取者在119个月补缴对象期间始终留在韩国生活,属于实际居住者。其余2人也确认居住在韩国。其中1人为韩国公民的配偶,另一人为原持有韩国国籍、后取得外国国籍的海外同胞,两人在整个补缴期间均居住在韩国。目前,两人尚未领取养老金,仅维持参保资格。
即使考察制度引入初期的类似案例,情况也大致相同。2020年补缴上限(119个月)设立前,一名中国永久居留者曾补缴128个月,目前正在中国领取提前老年养老金;在128个月的对象期间内,该人士有126个月停留在韩国。这与社会上认为短期停留外国人通过大额补缴取得领取资格后便离境的印象相去甚远。
尽管极端案例仅属少数,但完善整体制度的必要性依然存在。据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议员Kim Gyohung办公室从国民年金公团获取的资料,外国人的补缴申请从2023年的530件增至2025年的1517件,2年间接近增长3倍。2026年上半年也已受理994件,持续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申请人中79.7%集中于中国朝鲜族同胞;补缴前缴费期不足1年的外国籍养老金领取者,也从2021年的15人增至2026年上半年的60人,参保时间较短后选择补缴的比例同样明显上升。
总统Lee Jaemyung于1日在国务会议上指示适用互惠原则,并通过下位法规迅速完善制度,要求采取严格应对措施。保健福祉部和国民年金公团随即修订公团指引,将补缴审查标准由原先的“仅维持居留资格”大幅调整为“实际居住在韩国”。根据改革方案,今后申请补缴的外国人必须提交出入境事实证明,且每月在韩国停留满15日以上的月份才会被认定为实际居住期间。此外,还将通过修订法令,严格适用“互惠原则”,仅向允许居住海外的韩国公民补缴年金的国家开放资格。政府计划将对海外养老金领取者的生存确认调查由每年1次增至每年2次,并推进完善包括遗属养老金在内的整体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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