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日在国务会议上决定,将非自住单套住房持有人的综合不动产税基本扣除额恢复至12亿韩元,取消从9亿韩元下调的方案。这距离政府于上月3日公布税制改革方案、提出将其缩减至9亿韩元仅约一个月。综合不动产税的税负上限也修改了原本拟上调至200%的方针,决定维持现行150%水平。


针对可能压低股价的上市股票估值方法改进方案,因属于施行令修订事项而非法律修订,预计将在后续经国会讨论后形成最终方案。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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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部表示,当天由总统李在明主持召开的国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11项税法修正案。政府将于10月3日前向国会提交当天确定的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本次改革方案将经例行国会审议后最终确定。


根据当天公布的修订方案,非自住单套住房持有人的综合不动产税基本扣除额,将由原政府方案中的9亿韩元恢复并维持在改革前的现行12亿韩元水平。


对于自住单套住房持有人,因房产为单独登记还是夫妻共同登记而导致综合不动产税基本扣除总额不同的问题也得到解决。非自住夫妻共同登记单套住房的扣除额,由原先每人4亿韩元上调至6亿韩元,夫妻两人合计为12亿韩元。


对于实际居住的单套住房持有人,基本扣除额将按原改革方案从12亿韩元上调至14亿韩元。自住夫妻共同登记的房产,每人9亿韩元的扣除额则维持不变。财政经济部表示:“将调整单户单套住房持有人及夫妻共同登记单套住房持有人的综合不动产税负担。”



住房及土地综合不动产税的税负上限,将撤回政府方案中从150%上调至200%的计划,维持在150%。政府此前一直强调实际居住原则,提高自住基本扣除额、缩减非自住基本扣除额,以此实行差别化政策;但即使在执政党内部,也有人要求取消基于是否实际居住而产生的税收差别,认为此举不合理。在上月23日举行的高级党政协商会议上,也曾要求政府不要对单套住房持有人区分居住与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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