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以国内居住期限为准,严格审核实际停留期限
强制提交出入境记录
推进适用互惠原则
海外领取者生存情况核查也加强至每年2次

围绕外国人即使仅在韩国短期居住,也可通过一次性补缴国民年金保费的追缴制度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争议,政府着手完善制度。今后将不再以外国人登记或居留资格维持期限为准,而是根据实际在韩国居住的期限决定是否允许补缴,并强制核查出入境记录。


韩国保健福祉部和国民年金公团1日表示,鉴于外国人滥用国民年金补缴制度的可能性持续受到指出,将收紧外国人补缴条件。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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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争议源于,即使外国人实际上并未长期停留在韩国,只要维持外国人登记和居留资格,便可能被认定为长期韩国居住者。此后,若一次性缴纳过去被排除在国民年金适用范围期间的保费,便可增加参保期限并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由此引发制度公平性问题。


为此,国民年金公团修订指引,将外国人补缴条件中的“韩国居住期限”从外国人登记及居留资格维持期限,收紧为“实际韩国居住期限”,并自上月31日起实施。


今后,外国人实际未在韩国居住的期间将被排除在补缴对象之外。申请补缴的外国籍参保人除须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出入境事实证明。


国民年金公团决定,仅将出入境记录中从入境日期所在月份至出境日期所在月份之间,实际在韩国居住满15日以上的月份认定为实际居住期限,并将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

短期居住后补缴领取养老金?…外籍人员国民年金追缴将核查“实际居住” View original image

政府还将通过修订法令,推动在外国人补缴制度中适用互惠原则。目前适用于国民年金参保及一次性返还金发放的互惠原则,将扩大至补缴领域,即仅允许那些承认居住海外韩国公民补缴资格的国家的国民在韩国补缴。


政府还将加强对居住海外的国民年金领取者的管理。政府计划将核查海外领取者生存状况等事项的调查由每年1次增至每年2次,并检查包括遗属年金在内的国民年金整体管理盲区,进一步完善制度。


保健福祉部长官Jeong Eun-gyeong表示:“国民年金是为保障居住在韩国的国民晚年收入而设立的制度。政府将全力防止出现仅在韩国短期居住却领取养老金等滥用制度的情况。”



国民年金公团理事长Kim Seongju也表示:“将通过扩大国家间死亡信息交换、缩短领取资格核查调查周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养老金领取者的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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