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物项进出口公告》修订
加强对高性能AI集成电路、光刻、蚀刻、沉积设备等的管制
废除“出口商承诺书”……减轻出口企业行政负担

AI芯片及先进半导体设备列为战略物项……出口须获政府许可 View original image

政府将把面向高性能人工智能(AI)的集成电路、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等新增指定为战略物项。此举反映了国际社会加强出口管制的动向,今后企业出口相关物项须获得政府许可。


产业通商部1日表示,将实施包含上述内容的《战略物项进出口公告》修订案。该修订案已于7月13日至8月12日经过行政预告,完成修订程序。


此次修订的核心是,将瓦森纳协定(WA)、澳大利亚集团(AG)、核供应国集团(NSG)、导弹技术控制制度(MTCR)等四大国际出口管制机制决定的80余项战略物项相关修订内容,纳入国内制度。


四大国际出口管制机制是旨在管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导弹、常规武器,以及可被用于开发、制造和使用这些武器的战略物项出口的多边协商机制。包括韩国在内的成员国每年都会将各机制中达成共识、认为有必要管制的物项纳入本国法律法规。


近年来,围绕可同时用于工业和军事领域的“两用(dual-use)”物项,管制正在加强。尤其是国际出口管制协作的范围正逐步扩大至半导体、生物等尖端产业领域。


为此,政府将美国、欧盟(EU)、日本等主要国家实施出口管制的高性能AI集成电路、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核酸合成仪等,新增指定为战略物项。自当天起,企业出口相关物项须获得产业通商部的出口许可。


在AI集成电路方面,“总处理性能”达到6000以上等产品被纳入管制对象。符合特定规格的半导体制造光刻、蚀刻和沉积设备,也被新纳入管制范围。


另一方面,部分物项的管制标准有所放宽。高能量二次电池被纳入管制对象的能量密度标准,在20℃条件下由超过350Wh/kg上调至超过500Wh/kg。肉毒毒素相关标准也被具体明确为“肉毒神经毒素”。此外,还对技术说明、参考资料和术语等进行了修订,使管制标准更加明确。


同时还进行了旨在减轻出口企业行政负担的制度改善。产业通商部废除了申请战略物项出口许可时须提交的“出口商承诺书”,并将原承诺书中载明的出口商义务移至公告正文。


根据企业建议,还完善了专业判定申请书、综合出口许可申请书、最终用户承诺书、进口目的确认申请书、最终收货人声明书等各类表格。此举旨在明确术语、细化填写方法指引,提升企业使用相关制度的便利性。



产业通商部计划一方面向各行业协会介绍修订内容,另一方面通过贸易安全管理院内的“出口管制现案服务台”持续为企业提供咨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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