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违规停业5天
第二次违规停业10天

今后,餐饮店未张贴价目表或收取高于标示价格的费用,只要被查获一次,即可被处以停业处分。为遏制每逢假期、地方庆典等旺季反复出现的“宰客价”现象,政府决定提高处罚力度。

首尔中区明洞街景。韩联社供图

首尔中区明洞街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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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处1日表示,将修订并公布包含上述内容的《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


根据此次修订,食品接待营业场所未张贴价目表,或收取高于公示价格的费用时,从首次违法起即处以停业5天。第二次违法将停业10天,第三次违法则提高至停业20天。


此前,即使未张贴价目表或收取超过公示价格的费用,首次被查获也仅被责令改正。此后再次被查获时,第二次将被处以停业7天、第三次停业15天。食品药品安全处认为,以旺季和大型活动等为中心,部分商家的宰客收费问题持续存在,仅凭现有制裁措施难以预防消费者受损。此次措施是政府今年2月公布的“根除宰客收费对策”的后续举措。


此外,政府决定简化适用于食品经营者的部分行政程序。此前,经营者变更经营许可、登记或申报事项时,必须提交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申报证原件,今后则无需提交原件。

餐饮店“宰客收费”仅查获一次也将停业5天 View original image

营业场所内保管经营申报证或许可证的义务也将取消。目前,即食销售制造加工业、食品分装销售业、食品运输业及食品接待业经营者须在营业场所保管相关证件,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罚款。食品药品安全处表示,主管公务员可通过电子系统确认经营申报情况,因此决定废除保管义务及罚款规定。


对卫生水平优良的“食品安心营业场所”的优惠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心营业场所受到行政处分时,仅限首次违法可减轻处分;免于入场检查、检验及抽样的期限也将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


可由即食销售制造加工经营者分装销售的食品范围,将新增鱼肉制品、食醋及淀粉。原本适用于国产农产品相关生产者团体的设施标准特例,也将扩大至水产品相关生产者团体。



各类手续费标准也有所调整。在其他地点临时营业所需的临时经营申报手续费,将从原来的2.8万韩元下调至9300韩元。另一方面,临时食品原料认定首次申请手续费将从10万韩元上调至300万韩元,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审查手续费则将从500万韩元上调至850万韩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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