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3月公布……政府反复变更发布时间
违背股东意愿限制首席执行官任期,究竟是为了谁?
近期,记者圈中有一个话题引发了“感觉自己像成了放羊的孩子”般的抱怨,那就是政府为防止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长期掌权而推进的“金融公司治理结构现代化方案”。起初,市场和媒体都坚信,具体内容将在3月公布。原因是,去年12月在金融委员会业务报告会上,李在明总统严厉批评金融控股公司首席执行官的遴选程序是“腐败的内部小圈子”后,监管部门曾公开承诺将在3月股东大会前推出改进方案。
然而,进入3月后,监管部门先是发送了载有公布日程的通知短信,却在当天突然取消发布。第一次延期时,各方尚能表示理解。政府需要广泛听取意见,并评估政策可能引发的连锁影响,因此不得不保持审慎。但原定于7月内公布的承诺又被推迟至8月;如今8月已过,围绕核心争议——“禁止第三次连任”的猜测性报道仍铺天盖地。
究竟是什么让政府如此犹豫不决?该方案的核心,是将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的连任限制为一次,明确规定任期最长为6年。综合采访情况来看,在负责讨论治理结构的工作组内部,围绕这项“禁止第三次连任”条款也曾展开激烈争论。据悉,对于将禁止第三次连任写入法律的方案,工作组委员全体均表示反对。就连一贯警惕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展现帝王式作风的公民团体“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合”也提出反对意见,足见此事争议极大。还有观点认为,依法限制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连任,可能侵犯宪法所保障的职业选择自由。
“首席执行官已证明业绩和能力,股东也希望其连任,政府为何要以法律加以阻止?”这一根本性问题也无法回避。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是否连任,本应完全由股东决定。进一步而言,在外国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看来,韩国政府连民营金融公司首席执行官的任期都要加以操控,可能引发对资本市场的不信任。政府一面高喊资本市场现代化,一面又试图将干预民营企业人事任命制度化,也可能被视为自相矛盾。这正是政府高呼消除“韩国折价”之际,却被批评反而投下“官办金融”阴影、背离现代化方向的原因。
政府迟迟无法作出决断、摇摆不定,是否正是因为一线提出的担忧并不少,而政策推进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也令其负担沉重?无论政策的名义和初衷多么良好,若违背市场规律而强行推进,社会所担忧的副作用终将成为现实。如今,决定权已转交国会。对于一项四面皆亮起警示灯的政策,国会应冷静审视任期限制的实际效果、违宪可能性以及对市场造成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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