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参与奴隶贸易国家赔偿受害者
不具法律约束力……可作为诉讼依据

联合国敦促,对过去直接或间接参与非洲奴隶贸易的国家有法律义务向受害者作出赔偿。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于31日(当地时间)公布的《一般性建议第40号》指出:“缔约国必须为非洲裔后代落实涵盖一切形式救济措施的赔偿方案。”


委员会强调,赔偿方式不应仅限于金钱补偿,还应采取非金钱措施和结构性改革等广泛形式。法新社评价称,这项建议对国际人权条约提出了新的解释,未来可作为支持奴隶贸易受害者索赔的重要依据。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是监督1969年生效的《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落实情况的机构。包括美国、英国、法国、葡萄牙在内,共有182个国家加入该公约。其中,美国、英国、法国和葡萄牙等国深度参与了从16世纪延续至19世纪的大西洋奴隶贸易。


当时,数百万非洲人被欧洲商人强行带往美洲大陆,在残酷恶劣的环境中遭受强迫劳动,许多人在此过程中丧生。法新社报道称,奴隶贸易造成的历史伤害延续至今,相关国家的许多黑人仍面临歧视与贫困。


该人士解释称,尽管这项建议本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因具有相当权威性,未来可在相关诉讼中作为参考资料,或对法院的法律解释产生影响。



此前,联合国于今年3月在大会上通过一项决议,将非洲奴隶贸易界定为“最严重的反人类罪行”。当时,包括韩国在内的123个国家投赞成票,美国、以色列和阿根廷等3个国家投反对票。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等多个欧洲国家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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