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司治理论坛研讨会
优先股较普通股平均折价45%交易
资本市场改革下优先股折价仍在扩大
“大企业应率先回购并注销优先股”
“同一家公司、同等收益、同样的股息来源,但价格却只有一半。”(Vista Global资产管理投资组合经理Kim Gyusik)
“这实际上是在韩国股市折价之上的再折价。”(Palliser Capital董事总经理Sachin Mistry)
有分析指出,包括三星电子、现代汽车在内的韩国上市公司优先股,较普通股平均折价45%交易的现象,原样暴露了韩国公司治理的结构性脆弱性。尤其是,企业以普通股为中心回购并注销库存股的惯例,正进一步加剧优先股折价问题。舆论呼吁,大企业应率先回购、注销优先股,同时有必要引入强制公开收购制度等措施。
Palliser Capital董事总经理Sachin Mistry于31日下午在汝矣岛金融投资教育院举行的韩国公司治理论坛研讨会上进行首场主题演讲时表示:“韩国资本市场中呈现的优先股折价,并非单纯的估值异常现象,而是反映出公司治理和资本配置方面广泛存在的脆弱性。”
Mistry首先指出:“韩国优先股较普通股平均折价约45%交易,而在发达国家,类似证券通常仅会有几个百分点的折价。”他分析称:“这是因为韩国已有控股股东的企业较多,在这种情况下普通股股东表决权的实际影响力有限,投资者正将公司治理风险反映在价格中。”
截至7月底,韩国股市共有114只优先股上市,市值规模约为200万亿韩元。根据公司治理论坛数据,截至11日,三星电子优先股报18.02万韩元,较普通股的23.95万韩元低25%。同期,斗山优先股与普通股之间的价差率达63%,现代汽车则达50%。
Mistry还指出,这种优先股折价现象正引发多项问题。鉴于优先股在韩国股市中占有相当比重,这将导致整体市场价值下降,实际上形成“折价之上的再折价”。此外,这不仅会推高企业资本成本,还难免会使海外市场质疑韩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可信度。他批评称:“通过修订《商法》扩大董事忠实义务的举措,也可能面临考验。这将削弱普通投资者的影响力,更容易强化管理层和控股股东的权力。”
对此,Mistry建议:“从企业角度而言,董事会应在全面纳入优先股的基础上评估企业价值和资本成本,并作出资本配置决策;同时,应在价值提升计划中纳入优先股相关指标、目标及改善方案。”他主张:“若出现过度折价,可考虑回购并注销库存股或转换为普通股等措施。回购大幅折价的优先股,较回购普通股更能提升价值。”
他解释称,回购并注销折价优先股,可以降低资本使用的低效性和资本成本,同时简化资本配置,普通股股东也可从中受益。他还补充称:“金融监管部门也应明确董事的忠实义务应当公平适用于优先股股东,并探索在合并等过程中加强优先股股东待遇的改革方案。”
负责第二场主题演讲的投资组合经理Kim Gyusik也强调:“优先股折价是韩国公司治理问题的煤矿金丝雀,消除优先股折价,是包括普通股在内的韩国资本市场重新估值的起点。”Kim表示:“韩国优先股实际上应被视为‘无表决权普通股’。美国无表决权普通股并不会被折价,Alphabet C类股与拥有表决权的A类股以相同价格交易,Berkshire Hathaway B类股的价差率也仅为1%左右。”
他还表示:“韩国优先股较普通股折价26%至64%交易,其原因不应归咎于缺乏表决权,而应从利益输送,即企业在库存股回购、注销及公开收购过程中存在的差别待遇中寻找。”他举例称:“LG、锦湖石油化学等企业在回购库存股时完全排除了优先股;韩华则在2024年以每股净资产的0.34倍价格公开收购优先股,并使其退市。”
他强调:“解决方案有两项。”即积极将修订后《商法》第382条之二第2项的忠实义务,以及第3项的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平待遇义务,适用于无表决权普通股,禁止同等顺位股份遭受差别待遇;同时引入强制公开收购制度,并将适用对象扩大至无表决权普通股。
作为研讨会讨论嘉宾出席的DS投资证券研究中心负责人Kim Suhyeon表示:“公司只买普通股是有原因的。注销普通股会提高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而注销优先股则不会。”Kim指出:“修订后的《商法》未来应朝着禁止董事会按股票种类差别对待股东的方向强化监管。对于同一家公司股票中较便宜的一类不加以研究、只决定回购普通股,如今需要有正当理由和说明。”
他认为:“首个案例很可能是三星电子。”他指出,三星生命和三星火灾持有的三星电子股份受到金融产业结构改革法10%上限限制,因此难以扩大普通股注销规模。他展望称:“如果三星电子在2027年1月董事会上,将优先股回购注销规模提高至与以往不同的层级,例如超过2015年水平的30%,就可能树立新的标准。”
优先股重新估值运动提议人、个人投资者代表Kang Dongo表示:“我并非主张公司必须购买优先股,而是质疑董事会在回购数千亿韩元库存股时,是否认真比较过在普通股与优先股之间,购买哪一种对全体股东更有利。”他提及BYC于5日公告将在新一轮库存股回购中向优先股配置更多资金一事,并主张:“变化已经开始,以优先股为主的库存股回购不再只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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