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成立共生协商机制、实施生活重建型补偿、落实新增限制为零等

Buyeo郡郡守Lee Yongwoo 31日就政府推进芝川水坝建设举行记者会表示:“若只要求郡民作出牺牲,且未确定保障居民权益和扶余发展对策,就无法配合该项目。”

Buyeo郡郡守Lee Yongwoo 31日就政府推进芝川水坝建设举行记者会表示:“若只要求郡民作出牺牲,且未确定保障居民权益和扶余发展对策,就无法配合该项目。”

View original image

扶余郡郡守Lee Yongwoo于31日就政府推进建设智川水坝一事表示,将保护郡民生存权和财产权置于首位,并提出“有前提条件的接受”立场。


Lee Yongwoo当天在郡政府西东简报室举行记者会称:“政府决定推进水坝建设,并不意味着可以决定让扶余郡民作出牺牲。”他强调:“我将以郡民赋予的权限和责任为基础,集中一切行政力量保护生存权和财产权。”


他接着表示:“并非无条件否认智川水坝的国家层面必要性,但水坝建设带来的利益由整个忠清地区享有,而损失和限制却由扶余郡民承担,这种结构绝对无法接受。”


尤其是,他明确表示,若不先确定保护居民权益和扶余发展对策,便无法配合该项目。


他称:“扶余郡的立场是,先确定居民权益保障和地区发展对策,再配合项目推进,即‘有前提条件的接受’。”并主张:“政府必须正式承认扶余郡民并非单方面的补偿对象,而是智川水坝建设的平等利益相关方。”


为此,他要求成立由忠清南道、扶余郡、青阳郡、项目实施方及居民代表参与的“智川水坝共生发展协商机制”。


Lee Yongwoo强调:“应通过协商机制,充分反映郡民对水坝规模、淹没范围、补偿方案、供水分配、环境对策及地区扶持项目等核心议题的意见。补偿也不应仅限于核算土地和建筑物价格,而应以保障居民重建生活为导向。”


他还主张:“必须先对居民损失进行全面调查,范围不仅包括淹没和农业经营损失,也应涵盖环境、交通、商圈和居住条件变化。”并称:“应提供集中安置区、住房、农地及生活便利设施,使搬迁居民能够在当地维持社区生活。”


Lee Yongwoo尤其表示:“补偿标准不应仅以土地价格为依据,还应包括居民将失去的生活价值。”他强烈表明,将致力于实现以郡民为中心、守护郡民生活与未来的行政,而非一味追随政府决定的行政。


此外,他还要求建立制度性机制,将水坝建设和运营产生的利益回馈当地。


Lee Yongwoo称:“若要取用扶余的水,就应先将水和未来回馈扶余。”并主张:“应设立‘智川水坝扶余郡共生基金’,使供水及水坝运营产生的利益能够回馈居民。”


他接着补充称:“仅凭法定扶持项目无法解决居民损失和地区发展问题,政府应在项目推进前确定超出法定扶持范围的‘扶余地区特别扶持方案’。”


此外,Lee Yongwoo对政府表示强烈遗憾,称:“在智川水坝推进过程中,未从政府获得任何事先通报或协商。”他主张:“为振兴地区而建设的水坝,不应反而成为阻碍地区发展的‘限制之坝’。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新增限制为零原则’。”



扶余郡郡守Lee Yongwoo强调:“若政府不以书面形式承诺扶余郡的要求,郡政府将不会提供与水坝建设相关的行政支持。”并表示:“对于以扶余郡民牺牲为前提的智川水坝建设,将坚决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