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与下一步]买入被收购公司股票引“飞来横祸”……Cosmecca Korea创始人二代陷司法风险
涉嫌事先获悉Englewood Lab业绩利好
以Cosmecca Korea股票为担保借入50亿韩元
买入87.5万股关联公司股票
业绩公布次日股价大涨14%
韩国化妆品原始设计制造商(ODM)企业COSMECCA KOREA创始人第二代兄弟双双卷入司法风险。在韩国美妆风靡全球、韩国美妆企业估值飙升之际,所有者家族过去的股票交易似乎正反噬自身。
据相关行业7日消息,水原地方检察厅城南支厅刑事第三部上月以涉嫌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法》为由,对COSMECCA KOREA创始人Jo Imrae会长的长子、COSMECCA KOREA总裁Jo Hyeonseok,以及次子、Englewood Lab代表Jo Hyeoncheol提起不羁押公诉。
检方称,这对兄弟在COSMECCA KOREA于2018年收购美国化妆品企业Englewood Lab后,买入了该公司股票。检方认为,两人在交易股份时已提前获知当时亏损的Englewood Lab在该年第三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30%。
Jo Hyeonseok、Jo Hyeoncheol兄弟以COSMECCA股票作担保……买入87.5万股Englewood Lab股票
事实上,根据韩国金融监督院电子公示系统,COSMECCA KOREA于2018年4月决定收购总部位于美国的基础护肤品ODM企业Englewood Lab,并于同年6月取得34.71%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两兄弟于同年10月23日在场内买入Englewood Lab股份。Jo Hyeoncheol代表当天以每股4960韩元买入43万股,Jo Hyeonseok总裁则以每股5550韩元买入44.5万股。两人一天内共买入87.5万股,分别相当于Englewood Lab股份的2.16%和2.24%。
投入资金分别为Jo Hyeoncheol代表21.328亿韩元、Jo Hyeonseok总裁24.6975亿韩元,合计46.025亿韩元。当时的大额持股报告显示,两人的全部收购资金均为借款。两人从NH投资证券共借入50亿韩元,并以所持的27.4662万股COSMECCA KOREA股票作为担保。
担保设定也在股票买入前后完成。Jo Hyeonseok总裁于10月15日,即买入前8天,就其持有的13.5677万股COSMECCA KOREA股票与NH投资证券签订质押权设定合同。Jo Hyeoncheol代表则在买入Englewood Lab股票的10月23日,将13.8985万股COSMECCA KOREA股票设为担保。
COSMECCA KOREA于当月30日提交了Englewood Lab的《股票等大额持有状况报告》。随着两兄弟等人购入股份,COSMECCA KOREA及其特别关联方持有Englewood Lab的比例从34.7%升至39.1%。
亏损的Englewood Lab被COSMECCA收购后扭亏为盈
问题在于,这对兄弟买入Englewood Lab股票约半个月后,该公司便公布了超预期业绩。Englewood Lab于同年11月15日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销售额为3551万美元(约490亿韩元),较上年同期的1792万美元(约247亿韩元)增长98.2%。同期营业损益也从亏损235万美元(约32亿韩元)转为盈利438万美元(约61亿韩元)。
当时,Jo Hyeoncheol代表担任Englewood Lab登记董事,Jo Hyeonseok总裁则担任COSMECCA KOREA高级董事及Englewood Lab董事。两人均被列为COSMECCA KOREA与Englewood Lab之间的特别关联方。
检方认为,这对兄弟在经营Englewood Lab的过程中,在公司业绩向市场公开前便已掌握其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额将同比增长逾30%的信息,随后利用这一信息买入Englewood Lab股票。
业绩公布后股价升至8000韩元
事实上,Englewood Lab在公布业绩后股价大幅上涨。根据韩国交易所数据,该公司股价收盘价从当年10月30日的5290韩元,上升至11月2日的5660韩元,并在业绩公布前一天即14日升至6370韩元,一周后达到8000韩元。这比Jo Hyeoncheol代表的买入价4960韩元高61.3%,比Jo Hyeonseok总裁的买入价5550韩元高44.1%。
两人斥资约46亿韩元购入的87.5万股股票,按每股8000韩元计算,市值达到70亿韩元。与买入价相比,简单估算的账面收益为Jo Hyeoncheol代表约13.07亿韩元、Jo Hyeonseok总裁约10.9亿韩元,合计约24亿韩元。
不过,两兄弟至今尚未处置当时买入的Englewood Lab股票。但由于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他们将在法庭上就有罪与否展开争辩。《资本市场法》第174条禁止上市公司及关联企业高管等利用因履职获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等交易。
业绩改善也是“重大信息”:从最高法院过往判例看
预计庭审争点将集中在:两兄弟在买入股票前获知的业绩信息是否构成《资本市场法》所称的“重大信息”,以及是否实际将其用于交易。“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过往判例已认定企业业绩改善也属于重大信息。根据前国务总理室政务室组长Shin Sanghun于2020年发表在韩国证券法学会学术期刊《证券法研究》的论文《资本市场法第174条中信息重大性的含义》,法院一直以该信息是否对理性投资者决定买入、继续持有或处置股票具有重要价值,作为判断重大信息的标准。
该论文列举了法院认定为利好重大信息的案例,包括向第三方定向增资、第一大股东变更、收购其他法人、取得专利,以及“预估结算的优异业绩”。
最高法院也有与本案类似的判例。1995年,某公司一名董事在推算营业年度结算业绩过程中,得知销售额和净利润较上年分别增长70.1%和131.2%,并将这一信息告知在证券公司担任营业部长的朋友。最高法院认定该信息属于重大信息。该朋友利用尚未向市场公开的良好业绩信息进行了股票交易。
一旦认定有罪,处罚程度将根据不当得利规模而有所不同。案发时的2018年《资本市场法》规定,因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获得的利益或规避的损失达到5亿韩元以上、50亿韩元以下时,应加重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当时罚金标准为违法行为所获利益或规避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若检方计算的21亿韩元也被法院认定为不当得利,则将适用这一加重处罚区间。不过,是否有罪、不当得利认定金额及实际刑期,仍将由法院裁定。
两兄弟被起诉一事未被单独披露。韩国交易所认为,本案不属于强制披露事项。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与侵占、背信等直接影响公司财产的事项不同,个人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难以视为直接影响公司经营和财务等的事项。”
另一方面,Jo Hyeonseok总裁负责COSMECCA KOREA全球营业事业部和经营支持事业部,Jo Hyeoncheol代表则领导Englewood Lab并负责美国业务。两人各持有COSMECCA KOREA 3%的股份。COSMECCA KOREA今年上半年销售额为4112亿韩元、营业利润为539亿韩元,同比分别增长46.8%和52.8%;净利润为399亿韩元,同比增长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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