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持有非法武器类物品,9月内主动申报可免除刑事责任。


警察厅30日表示,将在9月全月开展2026年第二次非法武器类物品主动申报期。申报对象包括未经许可持有或许可证已被撤销的枪支、火药·炸药·实弹等爆炸物,以及刀剑、喷射器、电击器、弩等。在主动申报期内申报,原则上可免除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如希望继续持有武器类物品,经核查不存在不符合资格的事由后,也可依法获得许可。


首尔西大门区警察厅。Kang Jinhyeong记者

首尔西大门区警察厅。Kang Jinhyeong记者

View original image

非法武器类物品可由本人或代理人提交至附近警察局、地区警署、派出所或部队;如难以在期限内提交,可与辖区警察机关协商提交方式。


主动申报期结束后,如因制造、销售或持有非法武器被查获,可能依照相关法律被处以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上1亿韩元以下罚款。


举报非法武器持有人并协助抓获者,最高可获得2500万韩元奖金。



根据今年1月实施的《枪炮火药法》修正案,不仅是枪支,刀剑、喷射器、电击器和弩也须每3年更新一次持有许可。2004年以前获准持有的武器类物品须在明年1月前完成更新。有关更新所需文件及具体程序,可向辖区警察局犯罪预防秩序部门咨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