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结算款确认书借钱后谎称结算延迟
伪造交易方印章并篡改公平交易委员会出席通知书
两姐妹向熟人借取巨额资金后,竟动用伪造文件和假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出席通知书继续行骗,最终被判处重刑。据悉,她们为安抚熟人,甚至雇佣演员扮演公平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
韩联社29日援引司法界消息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2庭审理后,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诈骗、伪造及使用公文书、伪造及使用私文书等罪名,分别判处A某有期徒刑10年、其亲妹妹B某有期徒刑7年。该庭由审判长法官Jo Hyeongu主持。
经营网上商城的两姐妹被控在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以借款名义从熟人等处收取并侵吞约83亿韩元,因而被移送审判。
两人在商城运营资金不足后,欺骗两名熟人称“预计将从交易方收到巨额结算款,之后会偿还”,共借得约80.88亿韩元。此后,她们还欺骗一家应收账款证券化公司,称若将其对交易方的债权证券化并提供资金,将在收到结算款后立即偿还,从而额外借得3亿韩元。
为使受害者相信其说法,两姐妹还准备了文件。她们制作并向受害者出示了一份“结算款支付确认书”,内容为交易方负有支付21.365亿韩元结算款的义务。然而,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应从交易方收取的结算款,该确认书也是她们私自仿制交易方代表印章后盖印而成的伪造文件。
此后,受害者追问结算款支付为何延迟时,两姐妹声称“交易方正接受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并出示了以公平交易委员会名义开具的出席通知书。但该文件同样系伪造。她们甚至雇佣演员,让其假扮公平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营造实际已展开调查的假象,以使受害者相信其说法。
两姐妹在约1年6个月间反复作案,最终因诈骗、伪造文件等罪名被起诉。她们在法庭上承认全部指控并请求从轻处罚,但法院综合考虑犯罪持续时间、受害规模及作案手法等因素,认为有必要予以严惩。
法院指出:“被告人在约1年6个月内反复欺骗受害者,骗取巨额钱款;在此过程中,反复伪造、使用以交易方名义出具的私文书,甚至毫不犹豫地伪造、使用记载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在调查并已作出责令改正命令的公文书,犯罪性质极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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