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黄牛票最高处以50倍罚款……修订版《演出法》《国民体育振兴法》施行令实施
Choi Hwiyeong长官:“将全力应对,根除黄牛票交易”
可对黄牛票卖家处以最高相当于销售金额50倍罚款的《演出法》和《国民体育振兴法》施行令将于28日起实施。
文化体育观光部表示,包含票务销售商和通信销售中介商为根除黄牛票须履行的措施义务、罚款征收标准及举报奖励金发放程序等内容的《演出法施行令》和《国民体育振兴法施行令》,将于当天起实施。修正案已于本月18日获第36次国务会议通过。
今年2月修订的《演出法》和《国民体育振兴法》不论是否使用自动化抢票程序,均禁止一切违规购买及违规销售行为,并强制要求经营者采取防范违规行为的措施。同时,法律还确立了针对黄牛票交易的处罚依据,包括指定举报机构及支持其运营、发放举报奖励金、处以不超过销售金额50倍的罚款,以及没收、追缴违法所得等。施行令修正案规定了法律授权的经营者具体措施义务、举报机构指定条件、举报奖励金和罚款征收标准等细则。
根据修订后的法律,票务销售商和通信销售中介商必须采取技术及管理措施,防止违规购买和违规销售。施行令将此具体规定为:▲身份核验 ▲运营举报功能 ▲发生违规交易时限制相关帖文展示,并告知可能面临罚款等制裁 ▲根据举报机构等的要求限制帖文展示等。
针对黄牛票交易,举报机构请求资料的程序也已出台。举报机构可向票务销售商和平台经营者要求提供违规购买、违规销售帖文发布者的信息及信息通信网络接入记录等。销售商和通信销售中介商如无正当理由,须配合提供;如提交虚假资料或拒不提交,可被处以不超过5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
针对黄牛票销售的罚款征收标准也得到具体化。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可对违规销售者处以最高不超过销售金额50倍的罚款;施行令则根据违规销售的门票等数量和金额,规定按销售金额的2倍至最高50倍差别化征收。
不过,对于普通民众在合理常识范围内转让演出票等情形,政府将综合考虑法定要件等因素,判断其是否构成违规销售。同时,还制定了考虑违法所得规模及是否配合调查等因素的罚款减免标准。
举报奖励金发放标准也得到具体化。举报违规购买行为时,最高可获得5000万韩元奖励;举报违规销售行为时,可在对相关违法行为人征收罚款金额的50%范围内发放举报奖励金。文化体育观光部表示,随着罚款和举报奖励金制度正式实施,黄牛票交易的预防和查处工作也将获得更大推动力。
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Choi Hwiyoung将于法律实施当日,即28日,主持有关机构联合检查会议,以推动修订法令在一线落地并确保实效。包括文化体育观光部、公平交易委员会、警察厅、主要票务预订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相关协会及黄牛票举报机构在内的19家有关机构将参加会议。各方将分享因实施修订法令而制定的黄牛票交易防范计划,并检查机构间协作体系。
Choi Hwiyoung表示:“随着施行令修订工作也已完成,我们已为解决阻碍韩国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黄牛票问题做好充分准备。文化体育观光部将与警察厅等有关机构紧密合作,全力应对并根除黄牛票交易,保障演出观众和体育迷正当的观演机会,建立公平的购票秩序。”
Choi Hwiyoung还表示,为解决电影黄牛票问题,将推动修订《电影及影像制品振兴法》。他称:“针对近期主要在特殊影厅发生的电影黄牛票问题,我们将反映现场要求消除监管盲区的呼声,迅速推进修订《电影及影像制品振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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