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

前特别检察官Park Youngsoo因涉嫌收受“假水产商人”提供的财物,一审曾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二审改判罚金。

卷入所谓“50亿俱乐部”案并被移送审判的前特别检察官Park Youngsoo,上个月15日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举行的二审续审庭上出席庭审。韩联社供图

卷入所谓“50亿俱乐部”案并被移送审判的前特别检察官Park Youngsoo,上个月15日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举行的二审续审庭上出席庭审。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3庭(高等法院法官Kim Mushin、Lee Woohui、Yoo Donggyun)27日以违反《禁止不正请托与收受财物法》罪判处前特别检察官Park罚金1000万韩元,并责令追缴250万韩元。一审此前判处其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并责令追缴336万韩元。


提供财物的“假水产商人”Kim也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较一审的6个月刑期有所减轻。


Park前特别检察官于2020年从Kim处无偿获得租金价值250万韩元的保时捷租赁车支持,并3次收受价值86万韩元的水产品等,合计收受价值336万韩元的财物,因而于2022年11月被起诉。


一审认定全部公诉事实成立。但二审合议庭认为,其中价值50万韩元的水产品相关证据系违法收集,未予认定。


合议庭指出:“Park前特别检察官作为调查Park Geunhye政府干政事件的特别检察官,被赋予堪比高级公职人员的地位,本应比任何公职人员都更加廉洁,却收受财物,并主张自己不属于适用《禁止不正请托与收受财物法》的公职人员,表现出逃避责任的态度。”



另一方面,与Park前特别检察官一同因涉嫌收受财物被起诉的检察官Lee,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因涉嫌收受Kim提供的高尔夫球杆等财物而一同被移送审判的3名前任及现任媒体人士中,2人继一审后在二审中也均被判处罚金(800万至1200万韩元)。其余1人因违法收集证据被判无罪。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