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残障·福利津贴等809万韩元
法院:“针对弱势被害人,犯罪性质恶劣”
一名20多岁男子骗取一名患有临界智力障碍女性价值约800万韩元的残障·福利津贴及生活补助费,一审被判处实刑。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0独任庭法官Kim Beomjin于27日以盗窃及违反《道路交通法》无证驾驶罪,判处被羁押起诉的An某(23岁)有期徒刑1年6个月。法院驳回了被害人一方提出的全部赔偿令申请。
Kim法官判决称:“被告曾因盗窃、诈骗、无证驾驶等多次受到处罚。尽管其于2025年因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和《道路交通法》无证驾驶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在缓刑期间实施本案犯罪。”
法官接着表示:“盗窃犯罪的对象是有智力障碍的被害人,情节恶劣。”并说明量刑理由称,被告未能与盗窃及诈骗案件被害人达成和解,也属于不利量刑因素。不过,An某为被害人提存1000万韩元等情况被作为有利量刑因素予以考虑。
An某被指于2025年9月起,谎称会为经济困难的被害人A某了解金融机构贷款事宜,骗取其手机、福利卡、存折及密码等,随后侵吞残障·福利津贴、生活补助费及贷款等共计809万韩元,并因此被羁押起诉。调查显示,An某曾17次通过自动取款机取现。
An某于2024年7月在首尔江西区一家宠物店首次以员工和顾客的身份认识A某,之后通过保持联系逐渐熟络。据悉,他在此过程中得知A某没有固定收入,依靠每月发放的残障·福利津贴和生活补助费等维持生计。
警方在调查A某另案提交的非法追债申诉事件过程中,发现了本案犯罪事实。警方开始追查后,An某曾在京畿道一家网吧工作并继续逃亡生活,但为与熟人见面前往首尔时被捕。警方认为,An某不仅掌握A某的经济状况,还判断其即使受害也难以轻易报警,并将此加以利用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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